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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正文内容

公告公示信息 ***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款内容调整为:*.*.*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其中技术资信分(**分)中第*项:投标人业绩分值范围调整为*-*分;价格分分值调整为**分。 (三)问题*:本项目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非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业绩的服务内容包含餐饮服务,每提供一个加*分,本条最高得*分。众所周知,*面上绝大多数政府单位食堂交由专门的餐饮公司负责管理,政府单位能将餐饮服务放在物业项目中一起招标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要求物业服务业绩中包含餐饮服务内容是间接提高投标门槛,排斥投标人参与投标,是为个别物业企业量身定做的投标人业绩得分项。本条餐饮服务内容打分项请予以删除,如果在开标期间至结束,此项仅一家全部满足并得满分,我司将投诉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嫌疑,并附有连带责任。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款技术资信分(**分)中*.投标人业绩中,删除“(*)上述得分业绩中,服务内容包含餐饮服务的,每提供一个加*分,本条最高得*分。”的评审内容。 问题*:要求项目经理②具有初级或以上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分;经查阅全篇招标文件内容未曾查到关于有害生物防治的相关要求和内容,项目经理打分要求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内容不相干,本条打分项请删除。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款技术资信分(**分),**.人员配备,*、拟派项目经理(*分)中第*条评分细则现调整为:“②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分”,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问题*:三、拟派保洁主管: ①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保洁主管只是负责日常的环境清洁工作,要求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是在提高投标人参与门槛,设置壁垒排斥投标人参与。本条请删除,建议修改为具有物业从业人员相关证书的得*分。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款技术资信分(**分),**.人员配备,*、拟派保洁主管(*分)中第*条评分细则现调整为:“①具有四级及以上保洁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得*分”,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问题*:项目经理作为物业管理项目的核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物业管理类证书更能体现项目经理的物业管理能力,更能做好现场的物业管理工作,做好与业主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并不能体现项目经理的能力,而且有害生物防治可由物业企业找具有有害生物防治资质的机构进行防治。建议改为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证书更适合(如物业管理员证书、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等)。*、以上项目经理、水电维修人员和保洁主管同时要求有中级职称,明显要求过高,存在歧视现象。所有人员没有中级职称的情况下是做不好本职工作吗?建议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改为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证书(如物业管理员证书、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等); 建议删除项目经理、水电维修人员和保洁主管评分项要求的三个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答:职称证书是个人能力的体现,均为评分项且未限定职称证书的专业,不存在排斥性。项目经理和保洁主管评分细则的调整详见问题*、问题*回复。 问题*:贵单位出台的物业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卫生保洁人员:卫生保洁主管“女性,** 周岁以下,身高 *.* 米以上……” 本公司认为:保洁主管限定“女性,** 周岁以下,身高*.* 米以上……”,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违反《中华人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法》(财库〔****〕 **号)第七条;同时该条件的限定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无关,与合同履行无关。建议修改为:“卫生保洁主管:大专及以上学历,**周岁以下……” 答:卫生保洁主管素质要求现调整为:年龄在**周岁以下,有办公楼保洁工作经验,五官端正,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能吃苦耐劳,接受过专业培训、业务熟练,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法院 地 址:***定城镇**新区**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义明、周蓓蕾 电   话:****-*******、****-*******、*********** 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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