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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南部片区智慧物流园区周边市政配套工程(设计)

正文内容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翔安**片区智慧物流园区周边*政配套工程(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设计费金额和计算方法修改为: 采用综合收费方式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计费额 **** 万(含)以下部分:**.* 万元;计费额 **** 万-**** 万(含)部分:***.* 万元;计费额 **** 万以上部分:**.***万元 ,浮动幅度值: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政府投 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 号)的规定要求下浮,计费额 **** 万(含) 以下部分:下浮 **%,计费额 **** 万-**** 万(含)以下部分:下浮 **% ,**** 万以上部分: 下浮 **%; (*)基本设计收费: 计费额 **** 万(含)以下部分:**.* 万元;计费额 **** 万-**** 万(含)部分:***.* 万元;计费额 **** 万以上部分:**.***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 元,其中BIM技术应用收费: / 元【招标文件明确应用BIM技术的,应当列明BIM技术应用收费;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按照投资批复文件中BIM技术应用计费标准列明收费金额,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参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发布〈***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计费参考〉的通知》(厦建价协[****]**号)计费标准列明收费金额(如有新的计费标准,则按新的计费标准执行)】;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计费额 **** 万(含)以下部分:**.* 万元;计费额 **** 万-**** 万(含)部分:***.* 万元;计费额 **** 万以上部分:**.***万元,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 ,附加调整系数: / 。 设计费计算办法: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计算公式为: (**.*****)*(*-**%)+ (***.*****)*(*-**%)+(**.*******)*(*-**%)=***.**万元。本项目设计费为暂定金额,最终设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建设局等 *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 号)计取,最终结算费用按《关于进一步完善*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暂以估算的建安费****.**万元计取设计费,后续设计费将以概算批复的建安费进行调整,且设计费结算金额不超过概算批复的设计费金额。最终概算批复的建安费可能远低于估算建安费,投标人应知悉并自行予以考虑。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同步修改。 二、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 章 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节 设计服务要求中-“**、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 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投标人按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供的应由设计人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成提供的,应要求银行提供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所需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履约担保期限为本项目全部工程均竣工备案完成后 ** 日止,担保期满后无息退还。设计人应确保履约担保在履约担保期限内持续有效,如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超出该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则设计人应于履约保函有效期期满之日前 ** 日内办理完毕履约保函的**手续,并保证履约保函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否则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支付 ***** 元违约金,且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履约保函延期的相关费用由设计人承担。”的内容进行删除,设计人中标后无需提交履约担保。 三、对合同条款数据表第 * 项修改为:*、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设计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本设计合同签订生效,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请款资料、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等额预付款银行保函(独立保函)经发包人审核完成,发包人向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且发包人收到主管部门拨付的款项,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暂定合同额的**%为预付款;(*)初步设计完成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且设计概算经发改委批复完成,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请款资料(支付申请、设计工作确认单)、概算,经发包人审核完成,发包人向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且发包人收到主管部门拨付的款项,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暂定合同额的**%;(*)全部施工图完成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如有),且设计人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请款资料(支付申请、设计工作确认单),经发包人审核完成,发包人向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且发包人收到主管部门拨付的款项,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进度款至调整后设计费总额(以概算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基数)的**%;(*)设计人完成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配合、指导工作,项目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且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请款资料(结算申请、支付申请、设计工作确认单),经发包人审核完成,发包人向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且发包人收到主管部门拨付的款项,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的结算金额全额(扣除已开具部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进度款至设计费结算价***%;(*)上述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发包人办理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发包人收到设计人提交的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且发包人账户收到资金的情况下,在约定付款条件均具备后**日内方予支付。最终结算费用按《关于进一步完善*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本合同最终设计费结算金额不能超过概算批复的设计费金额。 *、 本工程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 **:**:**”修改为 “****-**-**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 **:**:**”修改 为“****-**-** **:**:**”。 五、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无内容。 招标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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