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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1291破24号泰州市艺美包装工艺厂营业执照、公章作废声明

正文内容

(****)苏****艺美破管字第***号 ****年*月**日,**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医药高新区野徐镇鸿泰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申请作出(****)苏****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艺美包装工艺厂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作出(****)苏****破**-*号决定书,指定**运泰律师事务所担任***艺美包装工艺厂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到***艺美包装工艺厂印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合同等任何资料。为了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清算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 管理人特此声明:***艺美包装工艺厂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全部印章(如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自****年*月**日起作废。自****年*月**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艺美包装工艺厂及管理人无关,***艺美包装工艺厂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年*月**日之前和本声明作出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请主动联系管理人,并提供相关材料,待管理人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艺美包装工艺厂管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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