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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设备购置(第二批)项目比选公告

正文内容

**雄**区公共**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 设备购置(第二批)项目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交易远程异地评审保障能力,**雄**区公共**交易中心需购置配套设备并完成系统必要的安装调试。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择优选择*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远程异地评审所需的配套设备和对接服务。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雄**区公共**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设备购置(第二批)项目 (二)政策依据:《**省公共**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 (三)项目概况:根据**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的《**省公共**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文件中条件的,应当采用远程异地评标。为进一步提升新区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承载能力,新区交易中心拟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工作。 (四)资金来源:****年年度财政预算,预算金额**万元。 (五)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雄**区公共**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设备购置(第二批)项目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申请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近三年(以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审查现场查询打印页为准) (三)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本项目禁止分包。 三、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分,逾期提交不予接受。 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 递交比选申请书的详细地址:**省********雄**区公共**交易中心***室。 比选申请书数量: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由已编页码的正本复制(复印)而成,正副本应一致(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如果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注意:可通过邮寄比选文件的形式参与此次比选,邮寄文件到达时间需在递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比选人:**雄**区公共**交易中心 地 址:**省******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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