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遂宁高新区新能源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补遗01号

正文内容

“**高新区新能源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资质要求:勘察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变更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所有成员)不得超过*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须承诺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密切配合完成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因任何一方不配合工作导致招标人损失或者影响工期进度的,联合体各方将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变更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所有成员)不得超过*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须承诺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密切配合完成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因任何一方不配合工作导致招标人损失或者影响工期进度的,联合体各方将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四、由此对各潜在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卓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补遗/澄清文件等其他资料 序号 文件类型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 其他文件 补遗 **.zip ****-**-** **:**:** * 技术标文件 (招标)****(*).ZBJ ****-**-** **:**:**

该信息含有招标文件下载,因文件过大或文件格式问题,手机端不支持下载,移动会员不享有招标文件下载服务,如需下载请升级为网站会员或联系客服。网站会员可登录招标网官网下载。

官网网址:zhaobiao.cn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