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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2)质疑的答复函

正文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贤鑫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壮锦大道**号北部湾科技园总部基地B-*办公楼****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陈艳飞 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 质疑项目的编号:CZZC****-J*-******-GXZX(重*) 采购人名称:***中医医院 成交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司于****年*月**日收到**贤鑫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项目编号:CZZC****-J*-******-GXZX(重*))”送达的书面质疑函,经与采购人共同认真核查所质疑的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威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的产品(脉冲针灸治疗仪)制造商为**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大型企业,不满足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资格要求。 质疑事项答复:**威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竞标的产品(脉冲针灸治疗仪)制造商为**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经核实,**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是**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期末在职员工为****人,****年度营业收入**********.**元,**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型企业。综上所述,制造商**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质疑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规定,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贵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特此复函。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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