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彭院区食堂、酒店、会议中心一体化服务项目(SGWZX2024C063)澄清文件一号
正文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于****年*月**日发布的“南彭院区食堂、酒店、会议中心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号:SGWZX****C***)”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作出澄清或修改如下: *、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特定资格要求内容作出部分调整,以下为调整内容: 修改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修改后: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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