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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4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答疑公告

正文内容

******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BFBGZ*****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BFBGZ*****) 一、项目延期部分: *.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年**月**日*:**”。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年**月**日*:**”。 *.开标地点变更为:*****新区**路****号要素交易*场A区(**大道与**路**)*楼*号开标室。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年**月**日**:**”。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二、清单控制价修改部分: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以本次补疑一同发放的附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查看。 三、投标人疑问部分: *.招标文件中施工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雨污水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问:我单位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截污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是否满足雨污水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大道***号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共**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区**路****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BFBGZ*****补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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