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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项目(全过程咨询)答疑补遗文件

正文内容

**大学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 大楼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制定 中华人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 家 * 场 监 督管 理 总 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大学 受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大学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学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项目(全过程咨询)。 *.项目地点:**大学虎溪校区。 *.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结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安装以及配套工程等本项目所有工程。 *.建设规模:**大学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用地位于**大学虎溪校区工科实验大楼西侧A-***组团,用地面积约*****.**㎡(折合**.**亩),东南北侧均有校园道路。场地北侧为预留教学用地,东北侧为理科大楼,东南侧为工科实验大楼,南侧为预留教学用地,西侧为预留体育场用地。总建筑面积约*****㎡,其中地上*****㎡,地下*****㎡(含设备用房和地下车库等),计容建筑面积*****㎡。 二、服务内容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管理、施工监理、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建设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委托人完成施工项目管理策划、施工项目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和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完成前期工作管理、报批报建管理(包括前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临时水电、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进度管理、投资管理、技术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报审,协调质量监督验收、竣工规划核实测量和规资部门验收(含竣工前规划指标调整手续)、人防工程验收、消防验收,指导施工承包单位办理档案验收、建筑能效评测等)、组织专家评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选型、专业技术问题等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或评审以及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专家评审服务)等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以及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施工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上所有范围内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规定的相应所有监理工作内容,满足***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的要求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监理职责。 *.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 (*)设计咨询(含 BIM 咨询)及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但不限于负责项目设计工作整体策划管理、设计进度管理、设计质量管理、设计合同管理、设计成果交付管理、与设计有关的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配合服务,进行设计把控以及设计进度节点管控,确保项目推进过程中设计节点的顺利推进,以及各设计阶段衔接配合;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各阶段设计成果质量,并提出设计方案优化建议;对本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负责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审管理工作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需求,协助建设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工程批复文件、核准或备案文件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特殊结构、复杂技术、关键工序等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评价、分析,供建设单位决策。承担工程项目设计技术资料审核职责,合理保护委托人利益,防范化解风险,努力实现工程总质量控制及成本节约的目标。投标人须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及要求提出合理处理意见或建议,参与委托人工程技术决策,并承担相应决策责任。 (*)造价咨询及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负责项目投资动态管控,建立动态投资控制台账,提出投资控制风险提示。②编制EPC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进展情况编制施工图预算书,并审核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包含经济指标分析及评价)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等。③协助委托人拟定招标文件涉及到的造价条款,编制合同,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合同管理,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编制本项目招标涉及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负责完成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复核(清标)工作。④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经济性审核,对其临时工程及措施进行经济分析,并形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技术评价、优化建议和经济评价意见,负责对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分析,并提供指标分析表。⑤对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签证等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测算增(减)造价,对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签证等技术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测算增(减)造价,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书面专业意见。⑥参与现场各类收方签证工作,保存好事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影视资料及收方的原始数据资料。判定现场收方、签证的合理依据。对现场收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保证按时到场。⑦负责对招标项目中的暂定金额(材料、设备)的实际发生数量和价格进行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进行询价和认价,提供材料(设备)核价意见。⑧负责施工阶段的现场收方、计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保证按时到场,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参加隐蔽工程、工程阶段性验收以及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⑨参加施工协调会、工程监理例会等,及时掌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建设过程中影响投资变化的情况,收集相应资料。⑩分析工程索赔依据,防止或减少“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协助建设单位处理索赔与反索赔费用的界定;记录现场动态,收集证据,做好“反索赔工作;审核“工程索赔”报告书。⑪负责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施工合同进度款及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配合办理本项目勘查、设计、检测、监测、施工图审查、外业见证、环评等的进度款及竣工结算审核,并建立进度款和结算审核台帐。⑫负责审核竣工结算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配合委托人的独立审计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的审计工作。工程结算完成后,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对本项目成本进行经济技术、成本控制要点及难点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及建议,并出具含经济指标的书面分析报告。⑬配合办理本项目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立相关投资控制相关台账(如动态投资台账、招标文件台账合同台账、认质认价台账、图纸台账、收方签证台账、方案评价台账、变更台账、结算台账等)。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等服务的,可在合同附件*中另行约定。 三、委托人代表与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委托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咨询负责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造价咨询负责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签约合同价 *.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增值税按国家现行税务要求执行。 *.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签约合同单价(含税)为:按建筑面积元/㎡。 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结算金额=合同单价×建筑面积-违约金-赔偿金。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准。 *.咨询服务费用特别说明: (*)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包含建设管理、监理、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工程项目工程量或实施范围的增加或减少。 (*)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用及中标固定单价已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含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加班费、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费、检测和试验费用、办公家具、办公设施费、通讯工具、通讯费用、生活用房、生活设施及生活费用、交通费、外出考察费、检测费用、咨询费用、管理费、保险、税费、利润、风险费及协调费等实施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等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该价格还包括竣工验收、办理结算、协助审计等(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协助审计的服务工作时间不受以上服务工作时间的影响,不另行调整服务费用)事项的所有费用。在服务期限内无论物价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的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变动、施工工期及服务期**、项目规模发生变化、人工费涨跌、汇率浮动等任何因素均视为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得因任何情况调整中标固定费率。 (*)受托人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识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为此,报价中的风险包括: ①因委托人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导致受委托人服务工作计划及人员安排计划调整的风险; ②受托人应该预见而未能预见的困难和费用; ③劳务及其事件或事务性费用的变化的风险; ④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其他风险。 本合同服务为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若工程项目因多种原因造成工程的暂停或延误,受托人无条件在重新开始设计或施工之日继续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受托人已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委托人不再计取。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的额外工作时间、附加工作时间、夜班施工、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等受托人已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委托人不再另计。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施工监理服务期要求: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界满时止,其中:计划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建设管理、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期要求: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经最终审计审定完成之日止(即审计报告作出之日止)。 其他服务期限: (*)勘察阶段服务期限:/ 。 (*)设计阶段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个月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其他相关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经最终审计审定完成之日止(即审计报告作出之日止)。 六、合同文件构成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招标文件(如有); 中标通知书(如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七、承诺 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派遣相应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和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应支付款项。 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八、词语含义 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九、合同订立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立,并自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陆份,受托人执肆份。 委托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受托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地址:*******沙正街***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三峡广场支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定义和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如有)、中标通知书(如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文件。 招标文件:是指委托人选择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受托人,由委托人或委托人选定的第三方机构编制并向潜在投标人发售的,明确资格条件、合同主要条款、评标方法、评标文件相应格式及其他投标须知内容的文件。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委托人通知受托人中标的书面文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受托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工程合同:是指委托人为实现本项目而与实施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相关承包商、供应商、其他咨询方签订的工程、货物及服务合同。 合同当事人:是指委托人和(或)受托人。 委托人:是指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根据合同约定任命,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履行合同的人员。 受托人:是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是指由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任命,在受托人授权范围内代表受托人负责合同履行,主持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的负责人。 专项咨询负责人:是指由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任命,在受托人授权范围内代表受托人负责主持相应专项咨询服务工作的负责人。 项目:是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由受托人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工程项目。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是指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方法,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委托人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提供阶段性或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性智力服务活动。在构成本合同的文件中可简称为咨询服务。 *.*.**联合体: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为受托人的临时机构。 *.*.**服务成果:是指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供的有形和无形的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阶段性和最终的咨询报告、模型、图纸、文件、说明、技术规定及其他类似的电子或实物文件,并应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和形式。 *.*.**服务变更:是指根据本合同第*条[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构成服务变更的对于咨询服务的任何更改。 *.*.**合同价: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签约合同价。 *.*.**服务费用:是指委托人用于支付受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费用,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服务开支:是指受托人为履行合同向第三方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差旅费、通讯费、复印费、材料和设备检测费等。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时。 *.*.**基准日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受托人的,以投标截止日前**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受托人的,以合同签订前**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服务开始日期:是指受托人应开始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咨询服务工作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服务完成日期:是指受托人完成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咨询服务工作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合同约定的任何**日期。 *.*.**服务期限:是指从服务开始日期起计算,合同协议书中规定或根据合同约定修改后的完成咨询服务所需时间。 *.*.**服务进度计划:是指受托人根据第*.*款[服务进度计划]提交的进度计划,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对其进行的动态修订。 *.*.**知识产权: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利申请、商标、商业秘密、注册设计、注册设计申请、著作权、设计权利、精神权利、工艺流程、技术指标、配方、图纸、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权利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权利。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招标文件(如有); 中标通知书(如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或双方协商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法律法规 合同所称法律法规是指中华人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标准规范 *.*.* 咨询服务的开展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 委托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 委托人对项目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团体或地方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受托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服务开支。 联络 *.*.*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任何一方送达接收人或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及时签收另一方依照合同约定送达的函件。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的一方承担。 保密 *.*.* 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任何一方明确要求保密的其他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文件、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或者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 一方泄露或者在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保密义务应在咨询服务完成日期或合同终止之日中较早者之后的两年届满。 发布 受托人可以将与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用于商业投标。除第*.*款[保密]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可以单独或与他人**发布与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在咨询服务完成之日或合同终止之日(以较早者为准)之后的两年内进行发布的,应事先通知委托人。 从业规范 履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从业、诚信从业、规范从业。 利益冲突 受托人不得与其他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除委托人另行书面同意外,不得参与和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受托人声明,在合同签订之日不存在可能使其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引起利益冲突的事项,包括与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利益冲突事项的,受托人在得知该情况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双方应根据诚信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 合同变更或修改 对合同的变更或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合同当事人正式签署。 委托人 委托人一般义务 委托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由其办理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并将与咨询服务有关的相应结果书面通知受托人。因委托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服务开支增加和(或)服务期限**时,由委托人承担责任,但因受托人未能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咨询成果而导致委托人不能按时办理前述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除外。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咨询服务所涉及的必要外部关系的协调以及与其他组织联系的信息和方式,以便受托人收集需要的信息,为受托人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委托人应在工程合同中或根据工程合同约定及时向相关承包商、供应商、其他咨询方等提供受托人及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名称或姓名、服务内容、权限及其他必要信息,并负责就受托人与委托人以及委托人的相关承包商、供应商、其他咨询方等之间的职权边界予以协调和明确。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受托人根据服务进度计划开展咨询服务的时间内,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受托人提供相关资料、设备和设施。如果受托人履行服务时另需其他人员的服务,委托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以保证咨询服务能够按服务进度计划进行。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受托人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委托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委托人决定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不影响受托人根据服务进度计划开展咨询服务的时间内,对受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事项做出书面决定。受托人在执行委托人意见时提出有关问题的,委托人应及时予以解答。因委托人原因未能答复或答复不及时导致服务开支增加和(或)服务期限**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指定一位有适当相关资格或经验的管理人员作为委托人代表,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委托人代表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委托人有关的具体事宜,作为联系人就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事项与受托人进行联系。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受托人。 委托人员 委托人员包括委托人代表及其他由委托人派驻咨询服务现场的人员。委托人应要求委托人员在服务现场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等规定,不超越合同约定和授权范围向受托人提出要求或发出指示,并保障受托人免于承受因委托人员未遵守前述要求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受托人 受托人一般义务 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和要求提供咨询服务。 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组建能够满足咨询服务需要的咨询服务机构并完成咨询服务。 受托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合同约定,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保证服务成果质量。 受托人及其咨询人员应满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由受托人按照第*款[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的约定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的,该被委托的其他咨询单位应具有相应能力或水平。 在履行合同期间,受托人应使委托人保持对咨询服务进展的了解,并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咨询服务工作进展。 任何由委托人支付费用并提供给受托人使用的物品均属于委托人财产。受托人有权无偿使用第*.*项中由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资料。受托人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其他财产,直至咨询服务完成并将其退还给委托人。保护委托人财产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委托人承担。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受托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为合同协议书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人选,并应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能力和经验。双方应在合同协议书及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及授权范围等事项。 受托人需要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受托人更换不称职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通知中应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咨询人员 咨询人员包括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及其他由受托人配备和派遣,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受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咨询服务需求配备和派遣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的各专项咨询负责人,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各专项咨询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及授权范围等事项。 受托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和派遣能胜任本职工作及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的各专项咨询负责人,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于已包含在投标文件、非招标项目响应文件和本合同中的咨询人员,除委托人明确提出异议外,均应视为已被委托人认可。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委派的咨询人员应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受托人更换专项咨询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主要咨询人员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同等资格和能力的人员替代。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人员,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对于受托人咨询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受托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委托人所质疑的情形。委托人指示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咨询人员的,受托人应撤换。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受托人认为其咨询人员的健康或安全保障可能受到正在发生的不可抗力或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事件影响的,受托人有权在将相应事件告知委托人后,暂停全部或部分咨询服务,直至不可抗力或其他事件影响消失。 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委托其合同义务。 受托人不得将其承担的全部咨询服务整体委托给第三方实施。 受托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或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服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其他咨询单位实施。 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将部分咨询服务交由其他咨询单位完成的,不减轻或免除受托人就该部分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受托人仍应对该部分咨询服务负总责,就其他咨询单位的行为、疏忽和违约承担相应责任。 联合体 受托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委托人提交联合体协议,并在其中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成员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变更联合体成员、各成员履行的咨询服务及联合体的法律性质。 联合体各方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应向委托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专用合同条款中未约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人向联合体各方支付服务费用的方式及其他关于联合体的约定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 咨询服务依据 委托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与咨询服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和信息超过约定期限,导致服务开支增加和(或)服务期限**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委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影响服务成果质量或导致服务开支增加和(或)服务期限**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任何一方发现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错误、疏漏或问题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但对上述错误、疏漏或问题的纠正应经委托人确认。 委托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受托人违反法律法规,压缩合理服务期限,降低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提供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有关的特殊标准和要求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委托人对主要技术指标有要求的,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后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因委托人原因导致主要技术指标变更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主要技术指标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咨询服务成果要求 服务成果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咨询服务成果具体内容和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受托人应对其咨询服务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负责。因受托人原因造成咨询服务成果不合格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咨询服务成果不合格的,受托人应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服务期限**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咨询服务成果交付 受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成果交付时间向委托人交付咨询服务成果,委托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 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提前交付咨询服务成果的,应向受托人下达提前交付的书面通知并明确提前交付的内容,但委托人不得压缩合理服务期限。受托人认为提前交付咨询服务成果无法执行的,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异议,委托人应在收到异议后*天内予以答复,*天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受托人的书面异议。 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提前交付咨询服务成果的,或受托人提出提前交付咨询服务成果的建议能够给委托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关于服务费用和支付的条款中约定对提前交付咨询服务成果的奖励。 咨询服务成果审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收到受托人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后,应在**天内做出审查结论或提出异议。委托人对咨询服务成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说明咨询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说明修改咨询服务成果后重新报送委托人审查,上述**天的答复期限应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答复期限届满,委托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除咨询服务成果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外,视为咨询服务成果已获委托人同意。 委托人关于咨询服务成果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的,应适用第*条[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的约定。 委托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咨询服务成果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形式、组织方和时间安排,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咨询服务成果审查会议费用及委托人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人员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受托人应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审查会议,向审查人员介绍、解答、解释其咨询服务成果,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受托人应按照相关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标准,修改、补充和完善咨询服务成果。 咨询服务成果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审查同意的咨询服务成果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受托人应予以协助。 受托人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修改咨询服务成果,构成对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变更的,委托人应根据第*条[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向受托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因受托人原因,未能按第*款[咨询服务成果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服务成果,致使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服务进度计划延误、窝工损失及委托人服务开支增加的,受托人应按第**条[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委托人原因,致使咨询服务成果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导致服务开支增加和(或)服务期限**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委托人对咨询服务成果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受托人依据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责任。 管理和配合服务 受托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工程合同相关的承包商、供应商、其他咨询方或委托人在工程合同下的其他相对方进行管理和配合服务。此类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招标代理人应根据招标采购需要,与投标人、评标人、政府有关部门等相关方进行联系协调; 勘察人应积极提供勘察配合服务,进行勘察技术交底,参与施工验槽,委派专业人员及时配合解决与勘察有关的问题,参与地基基础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设计人应积极提供设计配合服务,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过程验收、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监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造价咨询受托人应与承包商等项目各参与方就项目资金使用、价款的确定和调整、竣工结算等工程造价相关事宜进行联系与沟通,协调项目参与各方的关系,确保项目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项目管理人应对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及相关活动进行统筹管理工作。 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授权及合同约定提供管理和配合服务,具体授权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且委托人应将对受托人的授权范围在工程合同中写明或书面告知委托人在工程合同下的相对方。 受托人在做出任何影响工程合同相对方义务的指示和决定前,对于可能对费用、质量或时间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委托人批准。因情况紧急,难以与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尽快将该情况通知委托人。 *.*.*在委托人与工程合同相对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受托人应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进行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服务开始和完成 委托人应在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天前向受托人发出开始服务工作通知,服务期限自开始服务通知中载明的日期或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起算。 咨询服务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按照合同约定延期的除外。 服务进度计划 受托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服务进度计划。服务进度计划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受托人为按时完成所有咨询服务而计划开展的各项咨询服务顺序和时间; 合同约定的各项咨询服务成果交付委托人的关键日期; 需要委托人或第三方提供决策、同意、批准或资料的关键日期; 合同关于进度计划条款约定的其他要求。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收到受托人提交的服务进度计划后**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异议。逾期未审批或提出异议的,视为委托人认可该服务进度计划。 项目实际进度与服务进度计划不一致的,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提交修订的服务进度计划,并附相关措施和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服务进度计划后*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异议。逾期未审批或提出异议的,视为委托人认可修订后的服务进度计划。 对于任何可能对服务产生不利影响、导致费用增加或服务进度计划延误的事件或情况,任何一方在得知上述事件或情况后应立即向另一方发出通知。 服务进度延误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生下列情形造成咨询服务进度延误,属于非受托人原因导致的咨询服务进度延误: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或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条件、设施场地、人员服务的; 委托人对咨询服务进行变更的; 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承包商、供应商、其他咨询方等使咨询服务受到障碍或延误的; 委托人未按合同约**期足额付款的; 不可抗力;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非受托人原因导致咨询服务进度延误后*天内,受托人应向委托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并在咨询服务进度延误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书面说明供委托人审查。委托人收到受托人要求延期的说明后,应在*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服务期限、修订服务进度计划及延期天数向受托人进行书面答复。 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说明后未在约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的,视为受托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委托人批准。 因非受托人原因导致服务进度延误,致使费用增加的,委托人应按照第*条[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调整服务费用。 *.*.* 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咨询服务进度延误的,受托人应按照第**.*.*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逾期违约金的,受托人还应根据约定的逾期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违约金。受托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后,不免除受托人继续完成咨询服务的义务。 服务暂停 委托人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书面通知方式指示受托人暂停部分或全部咨询服务工作,并在通知中列明暂停的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发生下列情形时,受托人可暂停全部或部分咨询服务: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款项,且委托人未根据第*款[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就未付款项发出异议通知的。受托人应提前**天向委托人发出暂停通知; 发生不可抗力。受托人应根据第*款[不可抗力的通知]尽快向委托人发出通知,且应尽力避免或减少咨询服务的暂停;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暂停咨询服务的,受托人应在收到委托人恢复通知后**天内恢复咨询服务。受托人根据第*.*项暂停咨询服务的,应在导致暂停的事项终止后尽快恢复咨询服务。 服务暂停相关事项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对于受托人在服务暂停前根据合同约定已经履行的咨询服务,委托人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受托人应在服务暂停期间做好服务成果的保管,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服务成果的安全、完整,以避免毁损。 服务暂停导致的延误应根据第*款[服务进度延误]修订服务进度计划。 除不可抗力及受托人原因导致的服务暂停外,服务暂停和恢复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委托人承担。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服务暂停的,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合理的费用。双方应根据第*款[支付程序和方式]调整受托人的服务费用支付。 服务费用和支付 服务费用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费用的组成和计取方式,包括变更和调整的计取方式。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均已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受托人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差旅费、通讯费、复印费、材料和设备检测费等服务开支是否已包含在服务费用内,以及服务费用中未包括的服务开支的计取和支付方式。 对于受托人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委托人采纳,以及受托人提供咨询服务节约项目投资额、受托人提前交付服务成果等使委托人获得效益或规避潜在风险的情形,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奖励机制和奖励费用的计取、支付方式。 支付程序和方式 受托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一个应付款日的至少*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支付申请书应包括下列款项的金额及明细: 当期已完成咨询服务对应的服务费用; 受托人为提供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不包含在服务费用内的合理服务开支; 受托人提供咨询服务节约项目投资额等,根据合同约定应对受托人进行奖励的金额; 应增加或扣减的变更调整金额; 根据第**条[违约责任]约定应增加或扣减的索赔或违约金额; 对已付款中出现的错误、遗漏或重复的修订,应在当期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支付申请书中的服务费用、服务开支和奖励金额等款项应分列,报送委托人审核并支付。对于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以外发生的服务开支,应随服务开支发生的该月或该阶段的服务费用一并在支付申请书中提交,并经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在对已付款进行汇总和复核过程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对方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款项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受托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委托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不影响受托人按合同约定行使暂停或终止咨询服务的权利。 未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应以存在针对受托人的索赔等原因,扣留其应付款项,除非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根据第*款[仲裁或诉讼]将应付款项裁决或判决给委托人。 合同终止时,即使未到支付服务费用的日期,受托人有权获得已完成咨询服务的相应付款。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服务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其他货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在收到受托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发出异议通知,并说明有异议部分款项的数额及理由。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办理。对双方最终确定应支付给受托人的有异议款项,仍应适用第*.*款[支付程序和方式]的约定。 结算和审核 委托人与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的结算及合同尾款支付。 对于按照服务时间计取的服务费用及按照实际发生计取的服务开支,受托人应保存能够明确有关服务时间和服务开支的完整记录,并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提供上述记录。 在咨询服务期限内和咨询服务完成或终止后的一年内,委托人可向受托人提前不少于**天发出通知,要求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审核受托人提出的与咨询服务相关的服务时间和服务开支记录。审核应在正常的营业时间、保存记录的办公场所开展,受托人应给予合理配合,审核费用应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不得以审核为由拖延支付和结算服务费用。 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 变更情形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服务变更: 因非受托人原因导致项目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投资额发生变化的;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根据合同应提供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发生变化的; 委托人改变咨询服务范围、内容、方式的; 委托人改变咨询服务的履行顺序和服务期限的; 基准日期后,因项目所在地及提供咨询服务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强制性标准的颁布和修改而引起服务费用和(或)服务期限改变的; 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承包商、供应商、其他咨询方等使咨询服务受到障碍或**的;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服务变更情形。 上述服务变更不应实质性地改变咨询服务合同性质。 变更程序 咨询服务完成前,委托人可通过签发服务变更通知发起对咨询服务的变更。委托人也可先要求受托人就即将采取的服务变更拟定建议书。委托人接受服务变更建议书后,应签发服务变更通知以确认该服务变更。 受托人认为委托人发出的指示或其他事件构成服务变更的,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将该事件对服务进度计划、相关服务费用的影响通知委托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收到通知**天内签发服务变更通知或取消该指示,或作出该指示或事件不会导致服务变更的解释。受托人可在收到进一步的通知后*天内根据第**条[争议解决]将该事件作为争议提交,否则受托人应遵守委托人的进一步通知。委托人逾期签发服务变更通知、进一步通知或其他意见的,视为委托人认可该指示或事件构成服务变更。 委托人签发服务变更通知后,受托人应受到该通知的约束,除非受托人向委托人发出以下有证据支持的通知: 受托人不具备实施服务变更的技术和**; 受托人认为服务变更将实质性地改变咨询服务的程度或性质; 委托人签发的服务变更通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情形。 价格调整和变更影响 服务变更可能影响其他部分的咨询服务、服务进度计划和服务期限或增加受托人工作量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对此服务变更引起的服务费用调整和计算方式,包括对其他部分的咨询服务影响、服务进度计划和服务完成日期的影响,以及增加的服务工作量达成一致。 服务变更引起的服务费用调整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不适用于该服务变更的,双方应协商确定新的取费标准。 服务变更引起的服务费用调整和其对服务进度计划的影响,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和确认。委托人同意服务费用调整和服务变更的影响后,应向受托人发出指令,要求开始执行服务变更。 下列情形下,委托人可直接向受托人发出开始执行服务变更的指令: 受托人收到服务变更通知**天后,双方未能确认服务变更的所有影响并达成一致; 在服务变更工作开始前,双方无法确认服务变更的所有影响并达成一致。 上述情形下,受托人应基于其付出的时间,根据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获得补偿。取费标准不适用于该服务变更的,委托人应按照合理的费率或价格对受托人进行补偿,直至双方就服务变更引起的服务费用调整和影响达成一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完成咨询服务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团体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有新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团体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对强制性规定或标准应遵照执行。因委托人采纳受托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规定或标准,导致服务开支增加和(或)服务期限**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归属和许可 委托人创造、开发和拥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委托人,但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授予受托人提供咨询服务而合理必需的,使用委托人知识产权的免许可费、可转许可的普**可。 受托人独立于合同而创造、开发和拥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受托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受托人为提供咨询服务而创造或开发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编制的各类书面文件,均属于受托人。但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授予委托人利用咨询服务或项目而合理必需的,使用受托人知识产权的相关许可。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许可费用视为包含在服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取。受托人转让为提供咨询服务而创造或开发的知识产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款优先受让的权利。 知识产权保证 受托人和委托人保证,己方是拥有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或资料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已获得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相关许可。受托人或委托人因使用对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或资料而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提供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自担费用,确保合法的权利人将相关权利转让或授予委托人或受托人。 知识产权许可的撤销 委托人根据第*款[由委托人解除合同]约定或者受托人根据第**.*款[由受托人解除合同]约定正当地终止合同的,有权撤销其所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委托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付款义务,受托人有权通过提前**天发出通知的方式撤销其根据合同授予委托人的任何知识产权许可。 保险 受托人保险 受托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投保委托人认可、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相关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保险费用视为包含在服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取。 保险的其他约定 受托人应保证工程相关保险在第*款[责任期限]约定的责任期限内持续有效,合同责任期**的,受托人应及时续保,续保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确定。 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要求及时提交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以证明工程相关保险持续有效。 工程相关保险发生变更或提前终止的,受托人应立即就此通知委托人,并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保险。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保险变更或提前终止外,由此产生的保险费用由受托人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后,相关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在得知相关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不可抗力的通知 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提交书面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提交最终书面报告及有关资料。 不可抗力的后果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咨询服务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服务费用支付。 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该方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委托人违约: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或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条件、设施场地、人员服务的; 委托人擅自将受托人的成果文件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或交由第三方使用的; 委托人未按合同约**期足额付款的; 委托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委托人违约的,受托人可向委托人发出通知,要求委托人在指定的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委托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因其违约给受托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因服务期限**等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受托人合理的费用。委托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受托人违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受托人违约: 由于受托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交付咨询服务成果的; 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的,或造成影响到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公共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的; 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或形**全生产重大隐患的; 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将咨询服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交由其他咨询单位实施的; 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专项咨询负责人及其他主要咨询人员的; 受托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受托人违约的,委托人可向受托人发出通知,要求受托人在指定的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受托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因其违约给委托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因服务期限延误等造成的损失。受托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责任期限 责任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终止。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影响工程质量的服务内容的责任期限应**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责任期。 责任限制 任何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仅限于下列情形: 因违约直接造成合理可预见的损失;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最大赔偿额不应超过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用;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人被认为应与第三方共同向委托人负责的,受托人支付的赔偿比例应仅限于因其违约而应负责的部分。 在提供与工程合同相关的咨询服务时,受托人仅根据合同约定对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就工程合同下的相对方履行工程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对委托人承担责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委托人应尽合理努力保护受托人免受工程合同下的相对方提起的、与工程合同相关的索赔而导致的损失。 因任何一方故意或疏忽大意违约、欺诈、虚假陈述等不当行为造成损失,其损失赔偿不受合同责任限制约定所限制。 合同解除 由委托人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提前**天向受托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将咨询服务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方实施的; 受托人未履行其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委托人向受托人发出通知,列明违约情况和补救要求,受托人在此通知发出后**天内未能对违约进行补救的; 不可抗力导致咨询服务暂停超过***天的; 受托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 受托人宣告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的;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 **.*由受托人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可提前**天向委托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咨询服务已根据第*.*项暂停超过***天; 咨询服务已根据第*.*项第(*)目和第(*)目暂停超过**天; 咨询服务因不可抗力已根据第*.*项第(*)目暂停超过***天; 委托人违反法律法规的; 委托人宣告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 **.* 合同解除的后果 **.*.*委托人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具有下列权利: (*)要求受托人移交其截至合同解除之日履行咨询服务义务所必需的所有文件和其他服务成果; (*)要求受托人按照第**条[违约责任]赔偿因合同解除直接导致的合理费用损失。 **.*.*受托人应根据其在合同解除前已履行的咨询服务获得服务费用。 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委托人按照第**条[违约责任]赔偿因合同解除直接导致的合理费用损失。 **.*.*合同解除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解除前已发生的双方责任和义务。 争议解决 和解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应本着诚信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经双方签名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调解 合同当事人不能在收到和解通知后的**天内或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争议的,可就合同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双方另行约定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名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争议评审 **.*.*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及评审规则解决争议的,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或争议发生后**天内,协商确定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双方共同确定或由双方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争议评审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 合同当事人可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做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 争议评审小组做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是否成立、变更、解除、终止、无效、失效、未生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定义和解释 合同当事人补充定义和解释的其他内容:/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为: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要求;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通用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法律法规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的相关规定。 *.*标准规范 标准规范:与本项目全过程咨询相关的标准规范。 *.*联络 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书面送达。 委托人的送达地址:**大学西部(**)科学城重大科学基础设施虎溪建设项目指挥部。 受托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书面送达。 受托人的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 保密期限:受托人务必按委托人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和保密期限。 *.*发布 发布限制: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才可发布。 委托人 *.*委托人一般义务 *.*.*(对照通用条款)按通用条款执行。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 通讯设备 / / / *. 办公设备 / / / *. 交通工具 / / / *.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委托人提供的设施 名称 数量 要求 提供时间 *.临时居住用房 / / / *.临时办公用房 以实际提供为准(不含家具家电) *.交通道路 / / / *.公共设施 / / / (*)委托人提供的其他人员服务 名称 数量 要求 提供时间 *.工程技术人员 / / / *.辅助工作人员 / / / *.其他人员 / / / *.*.*委托人的其他义务: (*)除委托人提供的办公用房外,受托人应自行解决为履行全过程咨询服务所需的生活、办公设备及物品,并承担相应的使用费和维修费等。此项工作应视为已包括在受托人正常的服务范围之内,受托人应将其相关费用计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报价之中,委托人将不另行支付。 (*)委托人在工程所在地释明受托人进驻现场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协调非受托人原因而发生意外事件时,受托人工作人员的撤场和相关事宜。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 *.*委托人决定 为保证服务按服务进度计划进行,受托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委托人决定的事宜,委托人应在**天内做出书面决定。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不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周期延误的,可相应**服务周期,但受托人不得向委托人提出增加费用要求,委托人不向受托人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委托人代表的授权范围:不涉及工期**、工程价款及变更、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竣工结算报告、索赔等事项的确认或回复。工期**、工程价款及变更、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竣工结算报告、索赔等事项必须符合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否则,除发包人书面追认外,均属无效,对发包人无任何约束力。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受托人。 受托人 *.*受托人一般义务 *.*.*受托人的其他义务: (*)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督管理:受托人应按照施工合同及管理规定要求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及使用进行监督。 (*)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受托人应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渝府办法〔****〕***号文)及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 (*)受托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受托人应履行与项目建设管理、监理、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相关的其他义务。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保函示范文本详见合同附件。受托人提交的银行保函应严格执行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期限:自履约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项目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起**天内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项目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起**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提交履约担保。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授权范围: 实行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责任制。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根据受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对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全面的协调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其职责如下: (*)牵头制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的组织架构、专业分工、决策机制、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以及相关表格和成果文件模板等,并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全过程咨询服务规划、咨询目标,核准专业咨询服务实施细则。 (*)根据需求确定全过程咨询项目部人员及其岗位职责,特别是明确各专业咨询服务的负责人及其职责。 (*)根据工程进展及全过程咨询工作情况调配全过程咨询项目部人员。 (*)统筹、协调和管理项目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检查和监督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参与组织对项目全过程各阶段的重大决策,在授权范围内决定任务分解、利益分配和**使用。 (*)参与并配合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成果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调解委托人与其他参建单位的有关争议。 (*)全过程咨询单位或委托人委托授予的其他权责。 *.*.*受托人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委托人。 受托人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其他情形: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死亡、失踪、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重大疾病需要入院卧床治疗一月以上的,受托人需提供由委托人指定的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导致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丧失劳动能力的; (*)非受托人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或停工时间达**个月以上的; (*)非受托人原因,建设工程超过施工合同计划工期达**个月以上的。 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按***万元人民币/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受托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天内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按***万元人民币/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咨询人员 *.*.*各专项咨询负责人: (*)建设管理负责人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其的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其的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咨询负责人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其的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造价咨询负责人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其的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建设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咨询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按**万元人民币/人·次承担违约责任;更换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设计服务团队各专业负责人),按**万元人民币/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咨询人员的违约责任:建设管理负责人**万元/人次、总监理工程师**万元/人次、设计技术咨询负责人**万元/人次、造价咨询负责人**万元/人次、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各专业负责人)**万元/人次、其他人员**万元/人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受托人认为将使其咨询人员的健康或安全保障受到影响的其他事件:/ 。 *.*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 *.*.*本合同禁止分包或转包,受托人应独立完成本合同全部义务;受托人擅自转让或交由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万元/次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一切损失。同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允许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的服务内容和要求:/ 。 *.*.*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将部分咨询服务交由其他咨询单位完成的,受托人就该部分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委托人不允许将部分咨询服务交由其他咨询单位完成。 *.*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对委托人承担责任的方式:联合体牵头人对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各方对委托人承担应履行部分的连带责任。 *.*.*委托人向联合体各方支付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的方式:/ 。 其他关于联合体的约定:/ 。 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 *.*咨询服务依据 *.*.*咨询服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咨询服务适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国家、住建部、***地方相关工程建设标准。 *.*咨询服务成果要求 对咨询服务成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委托人要求为准。 *.*咨询服务成果审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咨询服务成果审查期限不超过*天。 *.*.*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若委托人有要求,则以委托人要求为准。 *.*.*委托人在审查同意受托人的服务成果后*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服务成果,受托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予以协助,协助时间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协助。 *.*管理和配合服务 *.*.*关于管理和配合服务的其他约定:受托人对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各项内容对应的各类成果文件、成果文件份数及出具时间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人要求为准。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范围:委托人授予受托人有相关行业建设管理、监理、设计咨询和造价咨询规范赋予的全部职责。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服务开始和完成 服务开始日期为以下第(*)项: (*)在合同生效后*天内; (*)在受托人收到合同约定的第一次付款后/ 天内; (*)计划开始日期:/ 年/ 月/ 日。 (*)以开始服务工作通知载明的开始服务日期。 服务完成日期为以下第/ 项: (*)对于投资前或工程实施前的各类咨询服务,或只提供咨询报告、建议书等的服务,可约定自服务开始日期起/ 日内完成; (*)对于履行为完成某一预定任务所需的服务,可约定自服务开始日起至负责的工程或任务预定完成日期/ 为止; (*)对于与工程建设进度相关联的服务,如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可约定自服务开始日期至/ 年/ 月/ 日或项目相关工程计划竣工日期或缺陷责任期满。 *.*服务进度计划 *.*.*受托人应提交服务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 *.*.*委托人审查服务进度计划的时间:提交服务进度计划后*天内。 *.*.*委托人审查修订的服务进度计划的时间:受托人再次提交服务进度计划*天内。 *.*服务进度延误 *.*.*非受托人原因导致延误的其他情形:服务期顺延,不增加任何费用。 *.*.*受托人发出延期书面通知的时间:服务进度延误开始的*天内。 委托人书面答复的时间:收到受托人书面通知起*天内。 *.*.*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咨询服务进度延误,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上限为:因受托人原因致使项目进度延误,受托人按****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受托人原因致使项目进度延误超过**天时,为受托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托人承担,同时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暂停 受托人可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的其他情形:/ 。 服务费用和支付 *.*支付程序和方式 *.*.*支付时间: *.*.*.*预付款: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暂定签约合同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受托人提交有效履约担保,且本合同生效后**日内。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申请支付预付款前。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预付款担保的金额:同预付款金额。 *)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退还时间:。 *.*.*.*设计阶段: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暂定签约合同金额的**%。 *.*.*.*施工阶段:受托人进场后,按季度完成施工产值对应合同额的相应比例支付。 全过程咨询服务费进度款在季度施工产值审核完成后**日内支付至本合同暂定签约合同金额×(累计审核施工产值(含EPC总承包及发包人单独发包部分)对应施工合同额(含EPC总承包及发包人单独发包部分)的比例)即:累计审核工程形象进度产值÷施工合同暂定合同额×本合同暂定合同额,且竣工验收前累计支付不超过本合同暂定合同金额的**%; 工程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至暂定合同金额的**%;结算终审完成**日内支付至服务费结算金额的**%,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日内,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结算费用。 (*)每次付款前,受托人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付款申请、增值税发票、合同以及按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直到委托人收到受托人提供的完整资料后再行支付。 *.*.*委托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服务费用支付货币:人民币。 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 *.*变更情形 *.*.*其他服务变更情形:/ 。 *.*变更程序 *.*.*委托人对服务变更的答复时间:/ 。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归属和许可 双方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及许可的约定:受托人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成果归委托人所有。受托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有关的资料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 *.*知识产权许可的撤销 双方关于知识产权许可撤销的其他约定:/ 。 保险 *.*受托人保险 *.*.*受托人应投保的险种: 险种 最低保险额 保险期限 其他信息 *.*.*关于保险费用的其他约定:受托人按相关规定缴纳保险。 *.*保险的其他约定 *.*.* 关于保险凭证提供的约定: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提供为参与该项目工作的服务人员购买相应保险的保险凭证。 *.*.* 关于保险变更或提前终止的约定:/ 。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确认 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不可抗力的后果 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后果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 **.*.*委托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委托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受托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委托人要求受托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等进行服务。委托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受托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顺延。 **.*.*委托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受托人违约 **.*.*受托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因受托人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目标不能实现的,受托人应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和相应经济赔偿责任。若因受托人提供的成果资料存在质量瑕疵,造成委托人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受托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咨询费外,并须赔偿委托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实体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委托人因此而向任何第三方承担的任何责任、相关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委托人工作人员处理上述问题的劳动报酬、交通费等一切损失)。 (*)因受托人原因致使项目进度延误,受托人按****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受托人原因致使项目进度延误超过**天时,为受托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托人承担。 (*)因受托人原因致使项目成本目标不能实现的,受托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对委托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及间接损失。 (*)因受托人原因致使项目管理安全目标不能实现的,受托人应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和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由于受托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材料、造价、监理等方面的职务行为导致侵犯了委托人或第三方的权益,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如受托人有与施工单位或第三方串通、弄虚作假并损害委托人利益等行为,根据性质严重程度按****~*****元/次的标准予以违约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机关处理。 (*)若委托人发现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受托人不能履行咨询合同的义务和职责,或未能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的,或者咨询工作达不到咨询合同规定的标准,委托人有权没收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尚未支付的咨询费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费用,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予以退还,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委托人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开工通知不得擅自实施咨询任务,由此造成的任何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费用承担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受托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如受托人违反上述规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受托人的赔偿责任。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赔偿责任条款和争议条款的效力。 (**)在项目实施期间,因委托人工作需要,受托人须在委托人电话通知后*小时内或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否则视作受托人违约,每次支付违约金****元,按次数累加(该违约金可在咨询费中扣划)。 (**)受托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所报名单委派各专业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擅自更换人员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进行违约处理。 (**)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受托人未按委托人通知及要求到现场参加收方、验方、现场会议等,未记录收集原始收方数据的;按****元/次处违约金; *)受托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进度产值审核及盖章签字,每逾期一天,按****元/天处违约金; *)受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每月提交全过程造价控制报告的,按****元/次处违约金; *)受托人必须派驻造价人员至少*人(根据现场进度情况实时增加),每天常驻现场,未按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派驻现场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常驻现场的,按****元/天处违约金; *)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受托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委托人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若委托人发现受托人联合施工单位在服务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如计量、签证等),委托人将扣除按造假发生额计算的造价咨询费的双倍赔偿金。 (**)经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定的工程造价(包括但不限于预算或结算成果)与本合同受托人审定的工程造价相比误差率在±*%(含±*%)以内的不扣咨询费;超过±*%(不含±*%)时,将扣除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的*%。 (**)受托人的违约金,委托人可在应支付任何一次酬金中扣除。 (**)受托人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委托人解除合同的除外)。委托人未能及时追究受托人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代表委托人放弃追究受托人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受托人必须派驻服务人员常驻现场,未按合同约定常驻现场的,派驻现场人员分别按****元/天处违约金;受托人员必须在接到委托人电话后,*小时内做出及时响应,否则按****元/次处违约金。 **.*.*受托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因受托人原因违约使委托人受到损失的,受托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期限 责任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经最终审计审定完成之日止。 **.*责任限制 最大赔偿额:无最大赔偿额限制。 合同解除 **.*由委托人解除合同 委托人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由受托人解除合同 受托人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合同解除的后果 双方关于合同解除后果的其他补充约定:在合同履行期间,非受托人原因导致的终止或解除合同,受托人未开始咨询工作的,应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若有);已开始咨询工作的,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已进行的咨询项目的完成工作量考虑支付部分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按照公**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争议解决 **.*调解 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关于争议评审的约定:不采用。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请/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或诉讼费用的承担 如因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违约行为而应对守约方进行赔偿的,守约方为追偿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律师费、咨询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和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合同附件 以下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服务范围 附件*:服务费用和支付 附件*:服务进度计划 服务*:主要咨询人员 附件*:履约担保 附件*:履约担保延期承诺书 附件*:廉洁从业协议 附件*:安全履职协议 委托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受托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地址:*******沙正街***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三峡广场支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服务范围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管理、施工监理、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等内容,除本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的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外,其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咨询及技术服务 受托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依据国家及***最新的相应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及标准开展设计咨询及技术服务工作,设计咨询及技术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审查合格标准,满足建设单位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按照《***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通知》提供BIM技术专项设计咨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建设的指导办法》(国办发〔****〕**号)、《***海绵城*规划与设计导则(试行)》、《***主**海绵城*专项规划》及《***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号)等规定提供咨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号)、***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号)及***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设计阶段落实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通知(渝建发〔****〕**号)等规定提供咨询; (*)负责牵头核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合理运用技术手段查找设计文件中的技术问题,减少设计错漏、深度不够等导致的投资损失。对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对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设计,要求设计单位更正设计。对设计深度不够的,要求设计单位完善设计。提出的建议以及更正、完善设计要求,应当按照工程变更程序事先报委托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特殊结构、复杂技术、关键工序等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评价、分析,供建设单位决策。承担工程项目设计技术资料审核职责,合理保护委托人利益,防范化解风险,努力实现工程总质量控制及成本节约的目标。投标人须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及要求提出合理处理意见或建议,参与委托人工程技术决策,并承担相应决策责任。 (*)负责施工过程设计落地监督,派驻对应专业人员进行巡场,按照图纸落实施工情况并检查现场问题,每周向甲方提交不少于一份巡场报告。各重点部位须参与或组织标准段样板点评,落实是否按图施工,并留存详实照片资料。 (*)按照甲方要求流程对资料进行存档。对图纸,各类设计相关的会签单、会议纪要、变更、指令单等流程会签,用印进行跟踪,并对最终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存档。 *.施工监理 本工程施工监理涉及到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分部分项、各工序各部位工程的监理,受托人应按委托人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开展施工监理工作,负责安全管理、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法定职责,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造价咨询及技术服务 严格根据委托人要求,按相关规范开展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要求。主要工作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阶段的造价控制,提供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进展情况编制施工图预算书,并审核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包含经济指标分析及评价)并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等。 (*)协助委托人对招标文件涉及到的造价条款,编制施工合同,提出合理化建议。编制本项目招标涉及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限价;负责完成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复核(清标)工作。 (*)施工阶段:预算审核、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工程计量(含实施过程中与造价管理有关的现场收方)和合同价款审核,材料、设备询价与核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负责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施工合同进度款及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配合办理本项目勘查、设计、检测、监测、施工图审查、外业见证、环评等的进度款及竣工结算审核,并建立进度款和结算审核台帐。 (*)结算阶段:负责审核竣工结算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配合委托人的独立审计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的审计工作。 (*)参加施工协调会、工程监理例会等,及时掌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建设过程中影响投资变化的情况,收集相应资料。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经济性审核,对其临时工程及措施进行经济分析,提出优化建议,负责对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分析,并提供指标分析表。 (*)负责对招标项目中的暂定金额(材料、设备)的实际发生数量和价格进行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进行询价和认价。 (*)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收方、计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保证按时到场,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参加隐蔽工程、工程阶段性验收以及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对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签证等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测算增(减)造价,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书面专业意见。 (**)记录现场动态,收集图片、影像等资料,受托人负责及时处理索赔事项。 (**)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过程造价审核工作。如项目必须的概算调整(如果有)、预算调整、报批(备案)(如果有)等相关工作。 (**)工程结算审核要求 ①本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受托人要配合完成结算复审工作。受托人的结算审核金额与以其审核结果为送审金额进行的复审结果均不得超过±*.**%(含±*.**%)的偏差。受托人必须保证本项目合同的终审审减率均不得超过*.**%(含*.**%)。 ②工程结算完成后,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对本项目成本进行经济技术、成本控制要点及难点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及建议,并出具含经济指标的书面分析报告。 服务费用和支付 一、服务费用计取 合同所列的服务费用均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税率按国家现行税务要求执行。服务费用包括服务费用、服务开支和奖励金额。具体计取方式如下: *.服务费用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计算服务费用。 (*)按专项咨询服务费用加统筹管理(项目管理)费用计取 ①对委托的/ (列出委托服务内容)专项服务费用,可按相关取费标准和收费管理规定计算(此类计费方法适用于可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收费标准或收费管理规定的专项咨询服务): ②具体计算标准为: 本项服务费用为/ 。 ③对委托的/ (列出委托服务内容)专项服务费用,可按照以下标准计算(此类计费方法适用于无相关取费标准和收费管理规定的专项咨询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自行约定): 具体计算标准为:/ 。 本项服务费用为/ 。 专项合计服务费用为/ 。 ④对统筹管理(项目管理)费用,可按照以下方式计取: 具体计取方式为/ ; 统筹管理(项目管理)费用为/ 。 以上专项服务费用加统筹管理(项目管理)费用合计为/ 。 (*)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 按照咨询服务的人工成本加一定比例酬金(以综合计算系数表示),并根据所耗工日计算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该收费标准每年*月*日应按/ 进行必要调整。 人员 数量 工日单价 工月单价 工日 工月 酬金比例 总价 / / / / / / / / (*)按其他方式计取 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其他计取方式为:以本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 *.服务开支 上述服务费用中已包含的服务开支包括:以本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 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除上述服务开支外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其他合理服务开支,双方同意按/ 计取,预计为/ 元。 *. 奖励金额 委托人对受托人进行奖励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由于受托人的服务导致委托人的投资节约而对受托人奖励的计取和支付方式 由于受托人的服务导致委托人的投资节约而对受托人奖励的计取:; 由于受托人的服务导致委托人的投资节约而对受托人奖励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其他奖励方式 进行奖励:/ ; 奖励金额的计取:/ ; 奖励金额的支付:/ 。 二、服务费用的变更和调整 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第*条[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的服务费用: *.对/ 服务(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咨询人员工日收费标准/ 元/天; *.对/ 服务(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附件*(服务费用和支付)约定的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取费标准确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对于签约服务费用以外发生的费用,双方约定的计算标准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三、服务费用的支付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支付次序 支付时间 支付额 备注 第一次支付 / / 第二次支付 / / 第三次支付 / / 第四次支付 / / …… / / 最终支付 / / 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方式: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服务进度计划 一、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服务的顺序和时间 序号 内容 开始日期 完成日期 (服务成果交付日期) * * * … 二、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以本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主要咨询人员 一、主要咨询人员相关信息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称 执(职)业资格种类及注册证书编号 学历 专业 岗位 派遣时间 * * * * … 二、咨询服务机构组织架构 履约担保 申请人: 地 址: 受益人: 地 址: 开立人: 地 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就工程**大学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根据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了解到申请人为本工程项下之申请人、受益人为本工程项下之委托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本工程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的《**大学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受益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截止日后天,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工程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保函在*****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年月日 履约担保延期承诺书 致**大学: 关于**大学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的履约担保保函(编号:), 我司承诺:若保函到期时**大学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项目未竣工验收合格,我司于保函到期前*个月(即年月日前)向贵司提交办理延期的保函, 除保函有效期延迟至**大学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外,其余保函内容均不变。 若我司未按前述约定提交保函的,我司承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提交保函,我司向贵司承担保函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我司向贵司承担保函金额**%的违约金。我司承诺以现金方式补足保函金额,继续履行履约担保义务,接受贵司从应付合同款项中扣除违约费用,并承担由此给贵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特此承诺! 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章或签字):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廉洁从业协议 委托人:**大学 受托人: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洁从业,规范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责任制规定,特订立廉洁从业协议。 一、总则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和*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规章制度。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委托人的责任 委托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受托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受托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受托人安排的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建设管理行为有影响的其他活动;不得接受受托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受托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 *.委托人工作人员的家属、亲戚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三、受托人的责任 应与委托人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相关行业全过程咨询服务规范,认真履行全过程咨询服务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委托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受托人不得与工程承包人联**假,如计量、验收,提供虚假资料,接收好处或提成。 *.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受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受托人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全过程咨询服务职责的承包人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 *.受托人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全过程咨询服务规程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委托人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同时必须履行向委托人承诺的上述其他的廉政义务。 **.受托人如果发现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委托人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委托人均不得找任何借口对受托人进行报复。 四、违约责任及相关处罚 *.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款、第*款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受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款—第*款责任行为的,将自觉接受委托人相应的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受托人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若情况属实,受托人除了退还所收物品外,还要接受委托人的处罚,即:对受托人处以****元的违约金,清退相关受托人员,并报行业主管部门。 *.*发现受托人接受承包人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参与宴请或娱乐活动的受托人员清退出场,受托人接受****元的违约金,并报行业主管部门。 *.*发现受托人工作人员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的行为,对受托人处以****元的违约金,清退相关受托人员,并报行业主管部门。 *.*受托人不得介绍材料供应商或介绍劳务单位参与工程建设。若情况属实,每发现一次对受托人处以****元的违约金,清退相关受托人员,并报行业主管部门。 *.*受托人在全过程咨询服务行为中参与计量或材料验收时要尽职尽责,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受托人工作人员计量、验收弄虚作假而接受好处或提成的,受托人相关人员除退还好处或提成外,对受托人处以****元的违约金,清退相关受托人员,报行业主管部门,并保留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和进一步对受托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受托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款—第*款责任行为情节严重的,除接受以上第*条处罚外,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大学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受托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安全履职协议 为**大学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委托人与受托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委托人职责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并监督使用情况。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组织受托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受托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受托人职责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监督承包人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的处罚及赔偿。 *.受托人按照承包人提交并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方案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监督承包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实施情况。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为指南,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受托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受托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受托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承包人: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要求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车辆、所有人员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现场的标志管理、交通疏导等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相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受托人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受托人必须监督承包人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程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受托人未对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受托人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受托人监督承包人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受托人应随时检查并监督承包人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受托人应监督承包人对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做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受托人监督承包人在作业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业检测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受托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监督承包人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受托人应监督承包人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若受托人在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受托人负全责;若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受托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违约责任 如因委托人或受托人违约造**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一切损失。 四、本协议一式拾份,协议委托人执陆份,受托人执肆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大学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受托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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