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抵税财物评估服务及拍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NCH-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税务局抵税财物评估服务及拍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对《*********税务局抵税财物评估服务及拍卖服务项目》(A包)招标文件做出更正。更正事项*为*********税务局抵税财物评估服务及拍卖服务项目(A包)的第五章评标办法投标报价得分中“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即:F*=[C/(B*,B*,…,Bn)]×**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B*,B*,…,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更正为“当投标单位≤*家时,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向上浮动*%或每向下浮动*%扣*.*分,分值扣完为止。当投标单位>*家时,去掉最高的投标报价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剩余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计算出的平均值为基准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向上浮动*%或每向下浮动*%扣*.*分,分值扣完为止。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更正事项*为*********税务局抵税财物评估服务及拍卖服务项目(A包)的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项开标一览表报价内容中“按项目实际成交价的 %(仅填报费率数值、不加带“%”,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报价。”更正为“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号文的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更正事项*为*********税务局抵税财物评估服务及拍卖服务项目(A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局      地址:************易武路**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西双版纳州***勐泐大道**号*栋*号             联系方式:肖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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