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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赣州市南康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初步设计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正文内容

*.招标文件P**页评分标准(二)商务部分*、(*)②“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的,加*分。”之内容调整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的,加*分。” *.招标文件P**页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表格中删除“水务专业负责人”一栏。 *.*****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可研报告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在**省公共**交易网查看并下载澄清补遗文件,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如未下载澄清补遗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负责,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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