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汤山城镇榆树林村亮化工程更正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汤**镇**林村亮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对采购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中增加相关技术要求。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参加**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需自主学习**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解密时长。*.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后将备份文件提交至开标现场。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汤**镇人民政府地址:******汤**镇中心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中路**号绿江华府A座*单元*楼-路口****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秀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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