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市自然告(工)字[2025]04号补充公告
正文内容
补充公告 兹有***自然**和规划局于****年*月**日发布的**省道东复线**-**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及《出让须知》(公告编号:诸*自然告(工)字[****]**号),现对上述《出让须知》作如下补充公告: 《出让须知》中第十三条第(二)项:“本次出让地块应在《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二年。”改为“本次出让地块开工建设时间和建设工期以《履约监管协议》为准。 特此更正补充公告! ***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镀锌管、钢丝绳四十九处王家岭项目部4月变更通知
邯郸市 2025-04-19 变更公告 -
招标文件 中煤七十三处鄂州电厂输煤系统吊车租赁服务变更通知
邯郸市 2025-04-19 变更公告 -
苏州独墅湖平台中心电子束光刻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江苏省 2025-04-19 变更公告 -
10万吨/年煤基费托蜡精细化工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废标公告
白碱滩区 2025-04-19 变更公告 -
青塘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城区电缆土建项目项目
-- 2025-04-19 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