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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一楼康复科及急诊科改造工程补遗通知

正文内容

*****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一楼康复科及急诊科改造工程 补遗通知 各潜在竞标人: 现将本项目补遗通知如下: 补遗*: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其他要求(*)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修改为“持有效相应证书的具体人员要求:施工员不少于 * 人,质量员不少于 * 人 ,材料员不少于 * 人,资料员不少于 * 人;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或劳动用工合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为相应主要管理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补遗*: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总额的**%;待全部档案资料交甲方备案和结算审核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审核价款的**%;余下工程价款的*%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甲方一次性全额无利息退还质量保证金。”修改为“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待全部档案资料交甲方备案和结算审核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审核价的**%,余下工程款项的*%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甲方一次性无息退回质保金” 补遗*: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结算原则新增“单价调整:对于某些项目结算工程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的***%时,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如有)有权对数量超过***%的部分以上的单价作调整,其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价下浮*%。” 补遗*:**.*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修改为“**个月” 补遗*: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补遗*:投标人要求澄清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补遗*:比选人澄清的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注:本补遗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比选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比选人:*****区精神卫生中心 比选代理机构:**文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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