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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与高州市人民医院共建实验动物中心项目(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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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医科大学与***人民医院共建实验动物中心项目(二次)品目 采购单位**医科大学行政区域**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栾世晗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医科大学采购单位地址**省******文明东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省******越华路***号珠江国际大厦*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HG***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科大学与***人民医院共建实验动物中心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与***人民医院共建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室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原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我中心收到了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我中心组织本项目资格审查人员针对质疑事项进行协助处理。经核实,鑫博海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金科净化技术有限公司、**三慧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鑫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均为未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本项目应予废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与***人民医院共建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室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原公告的合同包*(与***人民医院共建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室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与***人民医院共建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室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科大学 地址:**省******文明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越华路***号珠江国际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世晗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关于重新组织开展**医科大学与***人民医院共建实验动物中心项目(三次)活动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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