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关于医疗机构(樟树康元中医门诊部)名称变更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拟同意**康元中医门诊部名称变更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康元中医门诊部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洋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胡润树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 “变更名称” 核准变更后名称:**揆正承堂中医门诊部 对上述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事项如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期间受理股室:***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股,联系电话:****-*******。 ***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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