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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血透耗材采购项目补遗书一

正文内容

各位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响应性评审”更正为: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项规定。 供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项规定。 质量标准及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项规定。 最高控制单价 本项目耗材采购清单设有最高控制单价,投标人填报的单价若高于最高控制单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且投标人填报的货物采购清单计价表没有存在漏项的。如不符合报价要求或报价存在漏项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技术标准及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中除“技术要求”以外的规定。 否决投标条件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的规定。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若招标文件涉及变更部分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李棋街道命官营*组**幢*号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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