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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十三标段澄清文件

正文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十三标段做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为*年,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须填写的工期单位为日历天,投标人填写*年或者***日历天,均为有效。 ************ ****年*月**日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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