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正文内容

京中医药医政字〔****〕**号 中国中医科学院**门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变更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我局经对你院提交的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同意你院将法定代表人由刘震变更为李杰。 特此批复。 ****医药管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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