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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医院康复类设备项目第1包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正文内容

****医院康复类设备项目第*包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康复类设备项目第*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中标结果 更正内容:根据质疑事项的处理结果取消原中标供应商***康智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资格,确***和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康复类设备项目第*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和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路***号金保大厦****室 中标金额:贰拾肆万伍仟元整(小写:******.**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肌骨超声、凸针探头、线阵探头 品牌:华声 规格型号:Navis、C*-*B、L**-*B 数量:*台、*台、*台 单价:******元/台、*****元/台、*****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礼玲、江亚平、权霞良、韩中梅、马辉铸、赵嗣宇、张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人民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和谐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李老师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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