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办理延长修业年限工作的通知
正文内容
教字〔****〕**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财行知教〔****〕**号和《**********学生申请**修业年限管理办法》西财行知教〔****〕**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届未达到毕业/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办理**修业年限(简称:延修),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原则 学生办理延修本着自愿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相关审批流程办理延修手续。 二、具体要求 (一)申请范围 未能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拟通过延修完成本专业毕业要求或学位授予要求的****届毕业生,详见《**********学生申请**修业年限管理办法》西财行知教〔****〕**号文件。 (二)申请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注:需在规**期的工作时间内递交延修审批办理程序表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延修: *.违反校规校纪受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任何一学期内有课程缺课三分之一或课程未交作业量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 *.在读期间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且未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的。 *.课程考核过程中出现考试作弊、剽窃、抄袭等违纪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处于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状态的学生。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应予以退学的学生。 三、办理流程 需要办理延修业务的学生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填写《**********学生延修审批办理程序表》(见学校官网-教育教学-教务处-信息服务-常用下载)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延修申请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申请学生所在学院(部)审查申请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签署意见。 (三)计划财务处对申请学生的往期学费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学生处审核申请学生违纪处分情况是否符合延修条件并签署意见。 (五)教务处审核是否批准学生的延修申请并签署意见。 经教务处审核批准**修业年限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修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延修手续者,由教务处撤销批准其延修的决定,并按照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作相应的毕(结、肄)业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延修办理前学生本人应和家长商量并慎重考虑,确认后自愿申请办理。 (二)申请延修学生编入所修专业(或相近专业)下一年级班级,按照编入年级学生管理。所在学院(部)负责安排其学习、生活事宜。延修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按照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和其他校内外集体活动,连续两周不参加教学活动者,应予退学,学校注销其学籍。 (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生申请**修业年限管理办法》西财行知教〔****〕**号文件。 教务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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