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乌云镇中心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租公告(变更公告)
正文内容
***乌云镇中心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盘活土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乌云镇中心校国有土地二年期承包权进行公开挂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标的物: *、地块位置:***乌云镇乌云村**乌云镇***号地、农路,西至乌云镇防洪堤,南至乌云镇防洪堤,北至乌云镇***号地。 *、土地性质:耕地,面积**亩(约*****平方米)。 *、承包用途:限农业种植,严禁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 *、 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二、竞拍人资格: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及履约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自然人。 *、须缴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三、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年**月**日**时至**月**日**时。 *、交易时间:****年**月**日**时。 四、竞价规则: *、采用“增价”方式,价高者得。 *、 起拍价为人民币**,***.**元,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元。 *、 若无人应价或最高价未达挂牌底价,视为流拍。 五、成交与签约: *、 竞得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个工作日将两年租金一次性缴齐,同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的竞拍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所发布的各项条款认可后,方可报名参加竞拍即视为与委托人在网上签约,竞拍人一定对自己的竞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人有权中止挂牌或撤回挂牌,委托人对竞拍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拍人不得向委托人提出任何要求和异议。 * 、挂牌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因特殊原因委托人无法将标的交付竞拍人的,标的作未成交处理,将保证金退还竞拍人,竞拍人不得向委托人提出违约或赔偿要求。 *、挂牌成交后,委托人负责出具挂牌标的的发票。 *、挂牌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买受人(承包人),挂牌标的成交后出现一切问题均与委托人无关。 六、其他事项: *、土地现状以现场踏勘为准,竞拍人须自行了解地块情况及相关政策。 *、承包期内需严格遵守国家耕地保护政策,不得撂荒或破坏土地。 *、具体事宜解释权归委托人所有。 ***乌云镇中心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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