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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25年第一批动物防疫物资政府采购项目(第19-21标段)更正公告(二)

正文内容

XXXXX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F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年第一批动物防疫物资政府采购项目(第**-**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无 标段:**自治区****年第一批动物防疫物资政府采购项目第**标段,**自治区****年第一批动物防疫物资政府采购项目第**标段,**自治区****年第一批动物防疫物资政府采购项目第**标段 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 确定中标人方式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有效期天数为:**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标段评分办法 报价部分 新增内容:“*.(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第**标段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招标文件中对应内容作出调整。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标段、**标段评分办法 新增内容:“本项目第**标段、**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评审价格不再扣除后计算)。”;招标文件中对应内容作出调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地 址: ******林聚路**号 联 系 方 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智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自治区******娘热路**教育产业园二栋*** 联 系 方 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巴桑番多 电 话: *********** XXXXX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F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年第一批动物防疫物资政府采购项目(第**-**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无 标段:**自治区****年第一批动物防疫物资政府采购项目第**标段,**自治区****年第一批动物防疫物资政府采购项目第**标段,**自治区****年第一批动物防疫物资政府采购项目第**标段 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 确定中标人方式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有效期天数为:**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内容: *、报价评审部分更正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供项目成本组成明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原招标文件中耳标技术水平中耳标号刻制在主标耳标面正面,中间为耳标二维码,二维码未说明类型,现更正二维码的说明为:普通QR二维码。 *、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商务部分中项目业绩要求更改为:自****年*月*日(含)以来,每有一项省级政府采购类动物电子标识类似项目业绩的得*分,最高得*分。省级政府采购类动物电子标识类项目业绩包含以下内容,缺一不计分。(①省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②经采购方确认的同一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约定内容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中:商务部分,历年到货验收情况更改为: (一)按照投标人****年-****年实际供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政府采购的全部动物标识到货验收时间与该批次动物标识在国家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上的审批时间(审批时间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附件内容)差进行评审。 ①、提供合同及相关补充材料,用于核实供应商动物标识实际发货数量是否与合同数量约定数量一致。 ②、提供合同约定全部动物标识的发货证明(含签收单或送货单或发货单等),发货证明上需附有****************自治区分公司(含地*分公司)的验收签字或盖章。 ③提供该批次动物标识在国家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上的审批时间证明材料。 ****年-****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动物标识政府采购中标并实际供货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上*项材料作为评审证明材料,任何一项材料不齐全该项计*分。评审材料齐全的以时间差最长的*个批次平均值进行评审,如该合同全部动物标识发货批次不足*批,以时间差最长的*个批次进行评审。时间差<**天的得*分,**天≤时间差<**天的得*分,**天≤时间差<**天的得*分,**天≤时间差<**天的得*分,**天≤时间差<**天的得*分,**天≤时间差<**天的得*分,时间差超过**天不得分。例:××企业供应××*的动物标识在国家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上的审批时间为****年*月*日,××企业发货证明上****************自治区分公司(含地*分公司)的验收签字时间为****年*月**日,则时间差为**天(*月份**天、*月份**天)。(****年以来在**自治区未供货的企业按照其他有效投标企业该项分值的平均分计分。)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商务部分中,*.*.*和*.*.*中,耳标配打工作叙述矛盾,现统一更改为:由****************自治区分公司负责完成该批次耳标配打工作。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关注并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并以最终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地 址: ******林聚路**号 联 系 方 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智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自治区******娘热路**教育产业园二栋*** 联 系 方 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巴桑番多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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