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正文内容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 ********* 杨丽 房屋所有权 ************GB*****F******** ***丹江镇南门坝永乐路 证书 联系人:黄娅,联系电话:****-******* 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云南财经大学配电设施高低压预防性检测废标公告
昆明市 2025-05-22 变更公告 -
液压盘车装置(潘集电厂)
田家庵区 2025-05-22 变更公告 -
株洲市渌口区渌口中学关于财务证明用品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终止公告-2721101000021485829
湖南 2025-05-22 变更公告 -
株洲市天元区白鹤小学关于绿植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终止公告-2131101000021508983
天元区 2025-05-22 变更公告 -
基于无人平台某设备租用及改造废标公告(2025-YJXTGCWDS-X1005)
北京市 2025-05-22 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