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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正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计划单列*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计划单列*分行,各金融监管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做好****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现就做好****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年*月*日起,对****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财政部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年*月**日 https://jkw.mof.gov.cn/zhengcefabu/******/t********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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