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蓉江新区蓉玺府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澄清公告
正文内容
资格条件第一条改为: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一级法人单位(“一级法人单位”指“财产保险总公司”;下同)或省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一个保险主体有两个及以上机构参加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保险主体的所有机构投标资格),若为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与投标,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相关推荐
-
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街道四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护套线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庐阳区 2025-04-19 变更公告 -
柘汪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设施养护工作(第一次更正)
江苏省 2025-04-19 变更公告 -
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04-19 变更公告 -
江西东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广昌县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配送企业遴选项目(采购编号:JXDJ-2025-FZ-02)变更公告
广昌县 2025-04-19 变更公告 -
肥城市仪阳街道济微高速罗山崖黄柏山区域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剩余土石料资源处置项目变更公告
泰安市 2025-04-19 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