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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济南浩鑫投资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正文内容

债务企业名称:**浩鑫投资有限公司等**户债权 所在地:*** 债权总额:人民币**,***.**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浩鑫投资有限公司等**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其他费用***.**万元。 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借款人 本金 利息 费用 贷款方式 所在地 * **揽悦商贸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德友经贸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浩鑫投资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日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抵押 ** * ******月亮湾旅游度假专业**社 **,***,***.** **,***,***.** ***,***.** 保证 ** * **八里峪生态农业观光专业**社 *,***,***.** **,***,***.** **,***.** 保证 ** * **青岳商贸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融铸工贸有限公司 *,***,***.** *,***,***.** **,***.** 保证、抵押 ** * **东弘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旭龙经贸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省略号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 ***,***.** *.** 保证、抵押 ** 合计 ***,***,***.** ***,***,***.** *,***,***.** 分户债权情况: 第一户 **浩鑫投资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止至****年*月**日,我分公司持有**浩鑫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 万元。(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由刘晓佳,**,赵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情况 **浩鑫投资有限公司(现用名**浩鑫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为赵鹏,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省******垛石镇白杨店村村南,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产咨询服务;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包装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印刷设备、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金属材料、电线电缆、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非专控通讯器材、五金产品、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汽车的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赵鹏、刘晓佳、**,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原债权人**农商行在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调解书,约定债务人还款,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调解书生效后,**农商行已经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鲁执**号,目前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二户 **日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年*月**日,**日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万元,其中:尚欠本金余额***.**万元、利息***.** 万元(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为准),保证、抵押贷款。该债权由**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利源装饰建材广场B*号楼*-*层**-**号房产,面积共计****.**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由黄通圣,刘恩全,戚晶,弭锡珍,徐永文,曹仁忠,**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日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琳,注册地址:***高新区开拓路以西沁园大街以北。经营范围:润滑油的销售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别,建材、金属材料(不含国家专营专控类)、防冻液的销售;水性润滑剂的研发;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徐永文,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位于:*******路西段南侧。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装饰建材、陶瓷洁具、五金锁具、木地板、装饰板材批发、零售。 自然人保证人二: 保证人刘恩全、戚晶、弭锡珍、徐永文、黄通圣、曹仁忠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抵押物情况 由**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房产作抵押,该房产分别坐落于: *、***区利源装饰建材广场网点B*号楼*-*层**号房,房产证号:青房地权**自字第*****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 *、***区利源装饰建材广场网点B*号楼**号房,房产证号:青房地权平自字第*****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住; *、***区利源装饰建材广场网点B*号楼**号房,房产证号:青房地权平自字第*****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住; *、***区利源装饰建材广场网点B*号楼**号房,房产证号:青房地权平自字第*****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住; *、***区利源装饰建材广场网点B*号楼**号房,房产证号:青房地权平自字第*****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住; *、***区利源装饰建材广场网点B*号楼**号房,房产证号:青房地权平自字第*****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住。 上述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上述房产已被查封,查封法院为******人民法院。 五、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执行,现为终本状态。 第三户 **揽悦商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止至****年*月**日,我分公司持有**揽悦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由**德载经贸有限公司,王长勇,刘世刚,张振亮,宋爱军,李桂强,李磊、吴淑娟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揽悦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桂强。注册地址为*****二环东路****号润昌商务大厦****室***房间,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的批发兼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通信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非专控通讯设备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办公用品、建材、钢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日用品、服装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德载经贸有限公司 **德载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振亮,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东晨大街***号**花园**号楼*单元***室,经营范围包含: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冷鲜肉、化妆品、洗涤用品、卫生洁具、厨房用具、照明用品、不锈钢制品、服装、鞋帽、饰品、工艺礼品、包装材料、办公用品、纸张、皮革制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家具、日用品、食品的批发、零售;家具的维修;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及中介);进出口业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王长勇、李磊、宋爱军、张振亮、刘世刚、李桂强、吴淑娟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原债权人**农商银行于****年**月进行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还款,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借款人及担保人为按照调判决书履行义务,**农商银行**支行****年*月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户 **德友经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年*月**日,**德友经贸有限公司尚欠债权总额***.** 万元,其中:本金余额***.**万元、利息***.** 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为准),保证贷款,由**熙铖不动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揽悦商贸有限公司,王长勇,李磊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德友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为李磊,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东晨大街***号**花园**号楼*-***室,经营范围包含:服装鞋帽、服饰、工艺礼品、包装材料、办公用品、纸张、皮革制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家具、日用品、食品、护肤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熙铖不动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 **熙铖不动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为吴承山,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省******二环东路****-*号**室,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销售代理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二:**揽悦商贸有限公司 **揽悦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桂强。注册地址为*****二环东路****号润昌商务大厦****室***房间,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的批发兼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通信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非专控通讯设备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办公用品、建材、钢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日用品、服装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王长勇、李磊,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原债权人**农商银行于****年**月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借款人及担保人为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农商银行**支行已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户 ******月亮湾旅游度假专业**社 一、债权情况 截止至****年*月**日,我分公司持有******月亮湾旅游度假专业**社债权总额*,***.**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利息金额以司法确认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由**英月商贸有限公司,杜连新,窦宝海,宋春祥,宋春录,窦金波,赵成明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月亮湾旅游度假专业**社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宋春录,企业类型为农民专业**经济组织,注册地址******仲宫镇杨而庄,经营范围:山林、田园农业观光,粮果、蔬菜采摘、销售;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水果、坚果、蔬菜;开展成员所需的水果、坚果、蔬菜的运输、贮藏、包装服务;开展成员所需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开展特色旅游农家乐产品制作、销售;进行农家乐民俗风情旅游的宣传推广销售及服务。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英月商贸有限公司 **英月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为****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亓科芹,注册地址:******经十路*****号,经营范围:家具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皮革销售;建材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自然人保证人二: 保证人宋春录、窦宝海、宋春祥、杜连新、窦金波、赵成明,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经诉讼确权,*****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案号为(****)**商初字第***号、(****)**商初字第***号,现为已终本状态。 第六户 **八里峪生态农业观光专业**社 一、债权情况 截止至****年*月**日,我分公司持有**八里峪生态农业观光专业**社债权总额*,***.**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 万元(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由******明湖包装印刷材料厂,张务平,陈国群,陈立水,高吉淞,高广勇,陈立国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八里峪生态农业观光专业**社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仲宫镇刘家村,注册资本为****万元。企业类型为农民专业**经济组织,**社以山林、田园农业观光,粮果、蔬菜采摘、销售;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水果、坚果、蔬菜;开展成员所需的水果、坚果、蔬菜的运输、储藏、包装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成员所需的与水果、坚果、蔬菜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为经营范围。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明湖包装印刷材料厂 ******明湖包装印刷材料厂成立于****年*月**日,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陈国群,出资额**万元,注册地址******仲宫镇刘家村,主要经营范围是以生产、经营明湖白油墨、明湖粘合剂、包装材料为主。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张务平、高广勇、陈立水、陈立国、高吉淞、陈国群,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案号为(****)**商初字第***号,现为已终本状态。 第七户 **青岳商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止至****年*月**日,我分公司持有**青岳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 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由**龙浩酿造有限公司,赵兴祥,张勤东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青岳商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成立,公司地址为***高新区经十路****号奥体天泰广场地块四SOHO办公楼*-***室。注册资本****万元,企业法人张尚勇,主要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鲜活冷冻水产品、非专控农副产品、钢材、金属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电子产品、日用品等。(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龙浩酿造有限公司 **龙浩酿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企业法人赵兴祥,注册资本***万元,由赵兴祥个人出资(原股东李士让,法定代表人李士让,企业****年**月**日进行了变更,变更为赵兴祥)。注册地址:******经济开发区经十西路华德路***号,经营范围:酿造技术研发;家具制作、机械加工;纸箱塑料制品的销售;液压气动工程设计、安装维修技术咨询;液压气动元件、成套装置的设计、制造、销售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赵兴祥、张勤东,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案号为(****)鲁****民初****号,后原债权人**农商行申请执行,案号为(****)鲁****执****号,现为已终本状态。 第八户 **融铸工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止至****年*月**日,我分公司持有**融铸工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由**东弘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胡宁宁,刘玉珍,耿桂莲,胡习成,刘光荣,刘镇,王斌,刘宜泉为全部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由**旭龙经贸有限公司,艾雷,王琴、杜立广为***.**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由胡习成、耿桂莲为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融铸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为胡习成,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高新区章锦街道办事处伙路村***号,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旭龙经贸有限公司 **旭龙经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成立,注册地址为******洪楼南路**号汇科旺园*号楼*-***室,法人代表为闫桂英,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冶金炉料、石材、日用品、土产杂品(不含烟花爆竹)、非专控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物业管理服务;矿渣、微粉的生产及销售;风选人工砂的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二:**东弘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东弘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港沟镇两河村,成立日期:****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承装、四级承修类)(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机械设备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胡宁宁,刘玉珍,耿桂莲,胡习成,刘光荣,刘镇,王斌,刘宜泉,艾雷,王琴、杜立广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融铸工贸有限公司贷款***万元追加胡习成、耿桂莲名下位于***高新区南胡旧村改造房屋进行了抵押担保,由于该二处房产为旧村改造房产,不存在不动产证,通过**省***齐鲁公证处进行公证抵押,随后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抵押物房产一:合同号:NHZY**-******;抵押物位于***高新区南胡旧村改造项目**号楼西单元****室及地下储藏室*-***号,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目前该房产为自用,结构为钢混。 抵押物房产二:合同号:NHJCGZ-****-*-****;抵押物位于***高新区南胡旧村改造项目**号楼*单元****室及地下储藏室*-***号,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目前该房产为自用,结构为钢混。 于****年*月**日对该两套房产进行了公证抵押,抵押登记证书号:****济齐鲁证登字第*号、****济齐鲁证登字第*号,该两套房产每一套均抵押担保贷款人民币***万元。 五、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提起诉讼,***高新区人民法院已作出生效民事判决书,原债权人**农商行申请执行,现为终本执行状态。 第九户 **东弘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止至****年*月**日,我分公司持有**东弘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万元,其中:本金***.** 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由由**融铸工贸有限公司,耿桂莲,胡习成,刘光荣,刘镇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东弘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港沟镇两河村,成立日期:****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承装、四级承修类)(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机械设备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融铸工贸有限公司 **融铸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为胡习成,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高新区章锦街道办事处伙路村***号,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耿桂莲,胡习成,刘光荣,刘镇,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五、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提起诉讼,***高新区人民法院已作出生效民事判决书,原债权人**农商行申请执行,现为终本执行状态。 第十户 **旭龙经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止至****年*月**日,我分公司持有**旭龙经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 万元(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由**择高工贸有限公司,**融铸工贸有限公司,耿桂莲,胡习成,秦梅梅,王琴,杜立广,刘正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旭龙经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成立,注册地址为******洪楼南路**号汇科旺园*号楼*-***室,法人代表为闫桂英,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冶金炉料、石材、日用品、土产杂品(不含烟花爆竹)、非专控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物业管理服务;矿渣、微粉的生产及销售;风选人工砂的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融铸工贸有限公司 **融铸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为胡习成,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高新区章锦街道办事处伙路村***号,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保证人二:**择高工贸有限公司 **择高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注册地址位于:******七里堡路*号住宅楼***室,法定代表人:刘**;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橱柜、家电等厨房用具的批发零售及装饰装修绿化工程等。通过企查查查询,企业在业,已申请注销备案。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耿桂莲,胡习成,秦梅梅,王琴,杜立广,刘正富(原债权银行未对该保证人进行诉讼),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提起诉讼,原债权人**农商行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案号:(****)鲁****民初****号。****年*月*日下达判决后,担保人向**中院人民法院上诉,上诉后****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裁定,作出发回重审裁定,经法院重审,****年*月*日******人民法院下达****鲁****民初****号判决,判决借款人偿还债务,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一户 **省略号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年*月**日,**省略号生鲜配送有限公司尚欠本金*.**元,利息***,***.**元。该债权由马福水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由马福水、马进、金涛、魏玉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省略号生鲜配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住所地位于******二环南路****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金涛,登记机关*******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股东金涛,出资****万元人民币,持股占比***%。经营范围:新鲜蔬菜、水果、生肉、蛋类、速冻食品、水产品、干果副食、非专控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农副产品的初加工。 三、抵押担保情况 (一)抵押物 马福水名下位于******中海紫御东郡**号楼***的住宅;面积***.**平方米,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抵押物对应贷款本金为***万元,原债权人仅向我公司转让本金*元及利息。 (二)自然人保证人 马福水、马进、金涛、魏玉珍为自然人保证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鲁****执恢***号。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上述主债务人均位于***,抵押物分别位于*****利源装饰建材广场*套房产,面积共计****.**平方米,用途均为商住。债权存在一定价值,变现前景较好。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单户、组包、整包以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机构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等受限制的受让主体,与本次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存在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经七路***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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