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交易详情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关于昆明远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正文内容

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关于**远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截止****年*月**日,债权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万元) 利息余额+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万元)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 **远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省*** 人民币 ***,***.** ***,***.** *.抵押物:远建商务大厦-*至*层、*至**层。 *.保证担保:**志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然人侯司国及其配偶张贵香。 进入执行阶段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不良债权资产的详细情况,请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充足、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女士、赵先生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省***滇池度假区**东路***号海埂悦府小区**栋商业楼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监管局 电话:****-********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局 电话:****-********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一年。 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年*月**日 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年**月**日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国资交易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