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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等23户不良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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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企业名称:**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等**户债权 所在地:**及**地区 债权合计:人民币**,***.**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等**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合计**,***.**万元,利息合计**,***.**万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其他费用***.*万元。债务企业分布在**及**地区。**户债权简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借款人 本金 利息 费用 是否诉讼 * **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 **.** 是 * **铁临物流有限公司 *,***.** *,***.** **.** 是 * ***新星铸管有限公司 ***.** ***.** *.** 是 * **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 *.** 是 * **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 *,***.** *.** 是 * ***星奥铝业有限公司 *** ***.** *.** 是 * ****轴承有限公司 *** ***.** **.** 是 * *****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 *.** 是 * ****胜辉电缆厂 *,***.** *,***.** *.** 是 ** ***明发油脂有限公司 *** ***.** *.** 是 ** **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是 ** *****铝业有限公司 ***.** ***.** *.** 是 ** **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是 ** **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 是 ** **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 *.** 是 ** **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 **.** 是 ** **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 **.** 是 ** **元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 是 ** ***惠丰百货有限公司 *,***.** *,***.** *.** 是 ** **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是 ** ****国强塑料有限公司 *** ***.* *.** 是 ** **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 是 ** ***连刚汽配有限公司 *,***.** *,***.** * 是 合计 **,***.** **,***.** ***.* 每户债权情况: 第一户 **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具体贷款如下:****年*月**日,**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建设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华夏银行建设支行于****年*月**日向借款人新纪元机械公司放款****万元,该债权由**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新宇制钢有限公司、李如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年*月**日,**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建设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华夏银行建设支行于****年*月**日向借款人新纪元机械公司放款****万元,该债权由**民生园林造地有限公司、**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李如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借款逾期后,原债权人已将主从债务人诉至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王长勇,实际控制人李如强,注册资本****万元,全部为王长勇出资,注册地址为**东**镇***省道南侧,主营业务各类减速机、数控车床生产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民生园林造地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巩存臣,注册资本****万元,股东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占比***%,注册地址为****街道办事处**东路**号,主营业务为**地区土地的开发复垦、整理、科技成果推广,种苗繁育和推广及科研,城*园林绿化工程,城*园林绿化植物材料销售。 (二)**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年*月**日变更名称为**鑫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之波,股东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亿元,持股比例***%,注册地址为**省*******街道办事处冉子**侧、**路东侧(商贸城)*幢G-B室,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 (三)**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李秀玲,实际控制人为赵广其,注册资本*****万元,全部为李秀玲个人出资,注册地址为**冠临路***号,主营业务为轴承及轴承配件、特种轴承加工、销售、出口。 (四)**新宇制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地址**新世纪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木庆祥,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蔚文国出资*****万元、占比**%,张银生出资****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为轧钢、热镀锌板带、彩涂板、热镀铝锌硅钢板生产、销售;镀锌瓦楞板销售;进出口业务。 (五)自然人保证人李如强,男,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具体判决如下: (一)(****)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偿还借款本息**,***,***.**元及自****年*月**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被告**新宇制钢有限公司、**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李如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二)(****)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债权本息**,***,***.**元及自****年*月**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被告**民生园林造地有限公司、**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李如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第二户**铁临物流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铁临物流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由张秀明、王金兰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保证;铁临物流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抵押。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铁临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曾用名***铁临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省********办事处华润社区林园居委会,法定代表人张秀明,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货物配载;货运代理;信息服务;仓储服务;货物保管;货物包装;货物中转;货物联运;搬运装卸;货运站(场)经营,粮食、棉籽、棉花的储存、购销;米、面制品及食用油,建筑材料,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肉及水产品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政工程施工;公共设施、道**梁工程施工;煤炭购销;国际货运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未见该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的相关信息。股东情况:**唐风贸易有限公司持股**.****%;张秀明持股**.****%;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永茂商贸有限公司持股*.****%。 (二)保证人情况 *.张秀明,男,汉族,****人; *.王金兰,女,汉族,****人。 三、抵押物情况 铁临物流以位于*****办事处林园居t*幢*室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平方米(***亩),登记显示地上房产为*场化商品房,房产面积**,***.*平方米。抵押物在当地不动登记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目前由债务企业对外租赁。 四、诉讼执行情况 工行**支行已就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权向****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号为(****)鲁**执***号。****年*月*日,****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件指定至***人民法院执行,案号(****)鲁**执他**号。 第三户 ***新星铸管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新星铸管有限公司在工行****支行贷款一笔,****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购买生铁、焦炭,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王庭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新星铸管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聊牛路西首**,法定代表人王庭海,注册资本****万元,其中王庭海出资****万元,赵有魁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铸铁管及管件、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生产;球墨铸铁管、铸铁件、PVC管、生铁焦铁、废旧物资、金属材料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保证人**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斗虎屯西街,法定代表人高延贞,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高延贞出资***.*万元、徐秀荣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五金工具、锻压件、铸造件、农机、汽车、摩托车配件、手表元件、各种索具生产销售;废旧金属购销。 (三)保证人王庭海,男,汉族,系借款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三、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人民法院。****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判决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第四户 **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在工行****支行贷款一笔,****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铁塔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 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斗虎屯西街,法定代表人高延贞,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高延贞出资***.*万元、徐秀荣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五金工具、锻压件、铸造件、农机、汽车、摩托车配件、手表元件、各种索具生产销售;废旧金属购销。 (二)保证人******铁塔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工业园一号路,法定代表人张金江,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季庆红出资***万元、张金江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钢管塔、角铁塔、变电站架构、电厂综合支架、交通设施杆、路灯杆、电气化铁道接触网柱、微波通讯塔、水泥杆、高低压铁件的加工、销售。 三、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判决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第五户 **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轴承有限公司、**恒通薄板有限公司、**众诚板业有限公司、许永宾、林敏、闫善朝、郭立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清泉街道办事处A*路,法定代表人许永宾,注册资本*****万元,由许永宾出资*****万元,持股比例**.*****%;林敏出资****万元,持股比例**.*****%;**天工精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万元,持股比例**%;**恒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万元,持股比例**%;赵朋军出资**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为蓝宝石晶体材料(化学成分为氧化铝,化学式α-Al*O*)的生产、销售及技术研发;高纯氧化铝、氢氧化铝、氧化锆、锂电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销售;进出口业务;人造蓝宝石长晶设备的技术研发与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轴承有限公司情况 ****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工业园区烟庄街道办事处西宋村,法定代表人闫善军,注册资金*,***万元,由闫善军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轴承加工、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恒通薄板有限公司情况 **恒通薄板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省**鲁西新世纪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马莉娜,注册资本*,***万元,由马莉娜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许永勤出资*,***.*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为金属薄板加工、销售;镀铝锌硅板、卷板、带钢购销。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众诚板业有限公司情况 **众诚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董云红,注册资本*,***万元,由董云红出资*,***万元、许永霞出资*,***万元、朱士广出资*,***万元共同组建。经营范围为镀铝锌硅合金板、镀锌板、彩涂板、镀锌瓦楞型铁皮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四)自然人保证人 *.许永宾,男,汉族,****人; *.林敏,女汉族,****人; *.闫善朝,男,汉族,****人; *.郭立红,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齐鲁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后,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现金*,***万元及利息(利息自****年*月*日起以*,***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计算至****年*月*日,自****年*月*日起以*,***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复利。二、被告****轴承有限公司、**众诚板业有限公司、**恒通薄板有限公司分别在*,***万元范围内对第一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追偿。三、被告许永宾、林敏在*,***万元范围内对第一项判决内容共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闫善朝、郭立红在*,***万元范围内对第一项判决内容共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追偿。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未履行,齐鲁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鲁****执***号。 第六户 ***星奥铝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星奥铝业有限公司本金***万元及利息,保证贷款,由***一鸣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信发华弘铝业有限公司、刘长征、袁霞、袁桂滨、赵敏、杭传洋、邱淑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星奥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省******博平镇西关村,法定代表人刘长征,注册资本****万元,由刘长征出资****万元、李本超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铝棒、铝材、铝合金型材等生产、加工、销售。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信发华弘铝业有限公司 **信发华弘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信发希望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袁绍臣,注册资本****万元,由袁绍臣个人独资组建,实际控制人袁桂滨。经营范围为铝棒、铝杆、铝圆片、铝排、铜排、散热器、铝制品加工、销售。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二)***一鸣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一鸣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省******博平镇辛庄,法定代表人杭立英,注册资本*,***万元,由杭传洋出资*,***.*万元、杨延海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建筑用玻璃制品加工、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自然人保证人 (*)刘长征,男,汉族,****人; (*)袁霞,女,汉族,****人; (*)袁桂滨,男,汉族,****人; (*)赵敏,女,汉族,****人; (*)杭传洋,男,汉族,****人; (*)邱淑平,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七户 ****轴承有限公司债权情况 一、债权情况 ****轴承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和保证贷款,由***三兄弟纺织有限公司、穆庆玉、崔秀兰对本金***.**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三兄弟纺织有限公司、穆庆玉、崔秀兰、武振华、林春宏对本金***.**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轴承有限公司名下车间、厂房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镇三里屯,法定代表人穆凤勤,注册资金*****万元,由穆凤勤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 轴承、农机配件、机械配件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三兄弟纺织有限公司 ***三兄弟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武振华,注册资金****万元,由武振华独资组建,经营地址位于址**范寨乡近古寨村,占地面积**亩,土地性质为租赁,经营范围为棉、化纤纺织、销售、皮棉购销。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自然人保证人 穆庆玉,男,汉族,****人;崔秀兰,女,汉族,****人;武振华,男,汉族,****人;林春宏,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鲁****民初****号、(****)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在相应债权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齐鲁银行对本项目债权项下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未履行,齐鲁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二判决经法院执行后,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执行案号分别为(****)鲁****执***号、(****)鲁****执***号。 第八户 *****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颜景明、王秀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为颜景印,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英大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万元、*****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出资****万元、颜景明出资****万元、胡明志出资**万元共同组建,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购销及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销售及本企业产品出口经营业务;电力角钢塔、电力钢管塔、通信铁塔、微波塔、桅杆、电力线路器材、通讯设施、钢结构厂房的生产经营;土建工程。 三、保证人情况 (一)*****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省**经济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邓乐银,实际控制人颜景明,注册资本****万元,由颜景明个人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无缝钢管、焊管、钢板、圆钢购销;无缝钢管、焊管、钢板、圆钢生产、加工、销售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供暖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自然人保证人 颜景明,男,汉族,****人;王秀红,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执****号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九户 ****胜辉电缆厂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胜辉电缆厂本金**** 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天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绿灯行电缆有限公司、**绿灯行智慧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月震、李秀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胜辉电缆厂于****年*月**日成立,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月震。该企业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万元人民币。工商登记住所地为**省******定水镇李丙东村,曾用*****绿灯行电缆厂,于****年*月*日变更为****胜辉电缆厂。该企业主要经营电线、电缆加工及销售。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营业执照状态正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三、保证人情况 (一)**天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天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七级镇西刘村,法定代表人李书云,注册资本**,***万元,由李书云出资**,***万元、刘富云出资***万元共同组建,经营范围为透水砖、预制箱涵、钢筋混凝土排供水泥管,水泥混凝土制品、玻璃钢管道、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件、容器、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绿灯行电缆有限公司 **绿灯行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绿灯行工**,法定代表人李月震,注册资本**,***万元,由李月震个人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电缆、电线、铜杆、铜丝、铝杆、铝丝及送、配电设施制造、销售;开关、插座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绿灯行智慧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绿灯行智慧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年*月**日更名为**智慧电工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位于***绿灯行工**。法定代表人李月震,注册资本****万元,由李秀芹出资****万元,李晓东出资占比***万元,其余员工共计***人出资***万元共同组建,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高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电力金具、电缆附件、配线器材、五金工具、灯具光源的销售及网上经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四)自然人保证人 李月震,男,汉族,****人;李秀芹,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执恢***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本。 第十户***明发油脂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明发油脂有限公司自工行贷款本金余额***万元,由**天泉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追加***凯歌新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企业实际控制人罗凯、王莉夫妻个人保证担保。 该债权已涉诉,判决确认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明发油脂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凯。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由罗凯出资***万元,王丽出资**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食用动物油脂的加工及销售。****年**月被吊销工商登记。 三、保证人情况 (一)***天祥生物原料有限公司(原名**天泉化工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省*****镇郭庄村,法定代表人宋桂英。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由宋桂英独自出资,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糠醛生产、销售。****年*月被吊销工商登记。 (二)***凯歌新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成立****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罗凯。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罗凯出资***万元,宋琳琳出资***万元,仇涛出资**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柴油、脂肪酸甲酯、生物沥青的生产与销售等。****年**月被吊销工商登记。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原债权人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年*月**日法院作出(****)聊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第十一户 **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自工行贷款本金余额***.**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省***鑫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追加蔡广忠、苏冬霞个人保证担保,贷款发放后追加**金冠塑编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经济开发区黄河路**号,法定代表人蔡广忠。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蔡广忠出资****万元,蔡红梅出资****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LED芯片及封装、显示屏、照明灯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等。 三、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省***鑫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道口铺工业园安庄村北,法定代表人李庆孝。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李庆孝全部出资,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无缝钢管生产及批发零售等。****年*月被吊销工商登记。 (二)**金冠塑编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侯营镇工业园内,法定代表人李令起。该公司注册资金****万元,由冯宗君***万元,李令起***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编制袋生产、加工、销售等。 (三)蔡广忠,男,汉族,借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苏东霞,女,汉族,系蔡广忠配偶。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贷款逾期后,原债权人工行将主从债务人诉至****级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聊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同,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年**月**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号(****)聊执字第***号。 第十二户 *****铝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铝业有限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姚志俊,公司位于温陈乡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生产、销售;铝锭、铝棒、合金铝、铝管、有色金属(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钢材销售;进出口业务。****年*月**日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年*月*日破产程序终结。 三、保证人情况 (一)**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热电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曹香芝,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铝型材、有色金属压铸件、模具、合金铝、铝板、铝棒生产、加工、销售;铝锭、氧化铝粉、铝型材销售。 (二)**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温陈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乌洪军,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合金型材、合金铝、铝棒、铝杆、五金配件、铝材加工、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铝锭、铝管、有色金属(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品种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钢材、农机配件销售;进出口业务。****年*月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十三户 **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铝业有限公司、***凯发工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乌洪军,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公司位于***温陈工业园,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合金铝、铝棒、铝杆、五金配件、铝材加工、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铝锭、铝管、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钢材、农机配件销售;进出口业务。****年*月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 三、保证人情况 (一)**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热电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曹香芝,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铝型材、有色金属压铸件、模具、合金铝、铝板、铝棒生产、加工、销售;铝锭、氧化铝粉、铝型材销售;进出口业务。 (二)*****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姚志俊,公司位于温陈乡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生产、销售;铝锭、铝棒、合金铝、铝管、有色金属(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钢材销售;进出口业务。****年*月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目前破产程序已终结。 (三)***凯发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王朋,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位于******温陈办事处史胡村,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合金铝、铝棒、铝杆、五金配件、铝材、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铝锭、铝水、铝管、有色金属(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钢材、铅酸电池、铅酸电池配件、电极板、电动车零部件、农机配件、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销售;设备、厂房租赁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于****年*月注销工商登记。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十四户 **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铝业有限公司、宋晓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王世龙,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位于***工业园区香江**首路西,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有色金属压铸件及注塑件、塑料、泡沫包装物、保温砂浆、模具加工、制造、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目前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为在业,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姚志俊,公司位于温陈乡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生产、销售;铝锭、铝棒、合金铝、铝管、有色金属(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钢材销售;进出口业务。****年*月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目前破产程序已终结。 (二)自然人保证人宋晓雷,男,汉族,为**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股东。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十五户 **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众诚板业有限公司、**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刘建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刘建立,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位于**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高速护栏、热镀铝锌硅钢板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三、保证人情况 (一)**众诚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董云红,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公司位于为****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镀铝锌硅合金板、镀锌板、彩涂板、镀锌瓦楞型铁皮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 (二)**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年*月**日变更名称为**鑫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之波,股东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亿元,持股比例***%,注册地址为**省*******街道办事处冉子**侧、**路东侧(商贸城)*幢G-B室,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 (三)自然人保证人 刘建立,男,汉族,****人,系**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十六、十七户**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分别为潘红莲、潘炳国及贾旺花;抵押物为工业房地产,其中抵押工业土地面积**.*亩、房产面积**,***.**平方米、机器设备及管道*台/套。具体贷款情况如下: (一)****年至****年**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工行**分行**支行贷款四笔: *.借款合同号为**********-****年(**)字*****《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抵押,**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土地抵押担保; *.借款合同号为**********-****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办理展期,到期日****年**月**日,担保方式为抵押,**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 *.借款合同号为**********-****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办理展期,到期日****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潘炳国、贾旺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号为**********-****(承兑协议)*****号《银行承兑协议》,贷款金额****万元,为购销合同提供银行承兑汇票,****年*月**日办理银行承兑,承兑到期日****年*月**日,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保证人潘炳国、贾旺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目前,**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工业房地产,抵押房产面积**,***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亩。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年至****年**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四笔: *.借款合同号为****年****第**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及抵押,由潘炳国及贾旺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其青国用****第*****号土地提供抵押; *.借款合同号为****年****第***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及抵押,由潘红莲、潘炳国及贾旺花提供连带任保证,**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土地提供抵押; *.借款合同号为****年****第**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及抵押,由潘炳国及贾旺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 *.借款合同号为****年****第***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及抵押,由潘红莲、潘炳国及贾旺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 目前,**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工业房地产,抵押房产面积**,***.**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亩。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尚未执行。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合计****.*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经济开发区东京路****号 ,法定代表人潘炳国,注册资本****万元,由潘炳国出资***万元、潘红莲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 罐头:八宝粥罐头、低糖八宝粥罐头生产、销售,饮料:核桃乳、复合饮料、复合蛋白饮料、凉茶饮料、乳味饮料、果蔬汁饮料、椰子汁饮料、谷物类饮料、猴头菇植物饮料、含乳饮料、维生素饮料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生产、销售。 三、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潘炳国,男,汉族,****人; *.贾旺花,女,汉族,****人; *.潘红莲,女,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一)工行**分行贷款抵押物情况: *.企业以位于**经济开发区飞达街南侧的房地产抵押,土地使用证号:青国用(****)第*****号,使用权面积**,***平米,工业用地,在***国土**局办理他项权证,证号青他项(****)第*****号;土地证号青国用(****)第D*****号,使用权面积*****平米,工业用地,在***国土**局办理他项权证,证号青他项(****)第*****号;地上房屋所有权证:青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号,面积**,***.**平方米,在***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他项权证,证号:青房他证经济开发区字第**************号。 *.企业以名下机器设备*台/套,其中:无菌砖设备生产线*套、贴管机*台、全自动管式VHT *台、清洗增压泵*台、变频均质器*台、变频器*台、管道。因企业不配合调查,目前设备现状不明。 (二)**银行贷款抵押物情况: *.企业以位于**经济开发区东京路以南的房地产抵押,土地证号为青国用****第*****号,面积*,***平方米,工业出让用地,地上房产证号为青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号,办公楼建筑总层数*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传达室一间,建筑面积**.**平方米; *. 企业以位于**经济开发区飞达街南侧的房地产抵押,土地证号为青国用****第*****号,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房产证号为青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号,车间总层数*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一)贷款逾期后,自工商银行**支行收购的债权诉讼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后法院已执行;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后法院已执行。 (二)自**银行收购的债权诉讼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后法院已执行;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在最高额***万元及***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后法院已执行。 第十八户**元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元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万成包装有限公司、**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颜景明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借款人情况 **元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地址**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任何防,注册资本****万元,全部由任何防出资,占比***%。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购销及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销售及本企业产品出口经营业务。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三、保证人情况 (一)**万成包装有限公司 **万成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经济开发区蒋官屯办事处中钢联公司院内***路*号,法定代表人刘怀兵,注册资本****万元,全部为刘怀兵出资,经营范围:塑料包装材料、塑料包装制品、纸包装制品、铝箔包装制品、塑料薄膜制造、销售。 (二)*****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颜景印,注册资本*****万元,其资本构成为************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颜景明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胡明志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经营范围:金属材料购销及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销售及本企业产品出口经营业务;电力角钢塔、电力钢管塔、通信铁塔、微波塔、桅杆、电力线路器材、通讯设施、钢结构厂房的生产经营;土建工程。 (三)*****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经济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邓乐银,注册资本****万元,为颜景明单独出资,经营范围:无缝钢管、焊管、钢板、圆钢购销;无缝钢管、焊管、钢板、圆钢生产、加工、销售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供暖服务。 (四)自然人保证人 颜景明,男,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于****年*月*日向****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万成包装有限公司、**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颜景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鲁**执**号,后经****级人民法院指定由*******人民法院办理该案执行事宜,执行案号(****)鲁****执****号,该案件已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九户 ***惠丰百货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惠丰百货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由付金德、李广芝、付昊鹏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云门山北路***号房地产。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该债权为有效债权。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惠丰百货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企业位于***云门山北路**号,法定代表人付金德,公司注册资金**万元, 其中:付金德出资**万元,占比**.**%,李广芝出资*万元,占比*.**%。公司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电脑及耗材,家具,劳保用品,机电产品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付金德,男,汉族,****人。 *、李广芝,女,汉族,****人。 *、付昊鹏,男,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云门山北路**号不动产,不动产证号:鲁(****)***不动产权第*******号,土地使用权****.**平方米房、房产****.**平方米,公司房产为沿街商业房,土地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他项权证号:鲁(****)***不动产证明第*******号。抵押物现状正常使用。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付金德、李广芝、付昊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在最高额********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作出(****)鲁****执恢***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第二十户 **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和保证贷款,由**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土地及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冠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方才臣、张文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方才臣,经营范围:承担省和国家有关玉米方面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生产加工玉米自交系和杂交种以及其它作物种子;农作物种子、种苗、农副产品及生产资料的购销;转让新品种、新技术;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太阳能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菌种技术的研发及技术推广。 三、保证人情况 *、**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以朝,注册地址**兰沃乡张保管村,经营范围:液压挖掘机、装载机、悬臂式掘进机、农用液压挖掘机、玉米收获机械、汽车及农用车配件加工、销售;儿童娱乐挖掘机、推土机、叉车、小坦克设备技术的研发、销售;进出口业务。 *、**冠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宋连勇,注册地址******汉坝东街**号,经营范围:种子的研究和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玉米种子的生产;玉米、水稻、小麦种子的加工、包装、批发、零售;化肥、农药(不含剧毒、高残留)的批发、零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农业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推广、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和组件、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及维修(不含特种设备);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苗木、初级农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产品进出口贸易。 *、**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建立,注册地址**工业园区,经营范围:高速护栏、热镀铝锌硅钢板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方才臣,男、汉族,****人,**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张文学,男、汉族,****人,**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北环**侧*****.**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冠国用(****)第***号、冠房权证**字第*******号、冠房权证**字第*******号、冠房权证**字第*******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科研用地,房产用途为工业,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证号编号分别为:冠他项(****)第**号,冠房他证**字第******号、冠房他证**字第******号、冠房他证**字第******号。抵押物现状正常使用。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偿还借款本金****万元、****万元及利息,保证人**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冠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才臣、张文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鲁****民初****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偿还借款本金****万元、***万元及利息,债权人对借款人名下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并在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方才臣、张文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鲁****民初****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保证人**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冠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才臣、张文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鲁****民初****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保证人**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方才臣、张文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鲁****民初****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保证人**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方才臣、张文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鲁****民初****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 ****) 鲁 **** 破申 *-*号 裁定书,裁定对该企业进行重整,并于当日作出(****) 鲁 **** 破申*号《决定书》 ,指定**德恒(**) 律师事务所为冠丰种业重整期间的管理人。原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已申报债权,根据管理人提供的预重整方案,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金额为*,***.**万元分*年进行清偿,普通债权为**,***.**万元按*%分*年进行清偿,目前预重整方案尚未表决。 第二十一户 ****国强塑料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国强塑料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及保证贷款,由****国强塑料有限公司名下的农膜机组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钱金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国强塑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北环路(汽车站东****米**),法定代表人钱金辉,经营范围:农膜、地膜、无滴膜、塑料制品生产及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方才臣,经营范围:承担省和国家有关玉米方面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生产加工玉米自交系和杂交种以及其它作物种子;农作物种子、种苗、农副产品及生产资料的购销;转让新品种、新技术;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太阳能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菌种技术的研发及技术推广。 *、钱金辉,男,汉族,****人,****国强塑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国强塑料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农膜机组,已于****年*月**日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编号为*******。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国强塑料有限公司分别借款本金***万元、***万元及利息,债权人对****国强塑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农膜机组行使抵押权,并在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钱金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该案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之六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户 **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瑞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贺广华、贺广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以朝,注册地址**兰沃乡张保管村,经营范围:液压挖掘机、装载机、悬臂式掘进机、农用液压挖掘机、玉米收获机械、汽车及农用车配件加工、销售;儿童娱乐挖掘机、推土机、叉车、小坦克设备技术的研发、销售;进出口业务。 三、保证人情况 *.**瑞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明喜,注册地址**经济开发区冉子**侧武训大道东侧,经营范围:小麦粉、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谷朊粉生产、加工、销售;个性化面粉、酸性面粉、速食品(馒头、挂面)、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大豆分离蛋白、大豆浓缩蛋白、可溶性膳食大豆纤维、多糖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粮食收购。 *、贺广华,男,汉族,****人,**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股东。 *、贺广民,男,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还本付息,保证人**瑞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贺广华、贺广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查封了**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瑞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机械设备,查封了**瑞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证号为冠房权证**字第*****号、*****号、*****号三套房产,证号为冠国用(****)第***号、冠国用(****)第***号两宗土地。现该案已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鲁****执****号,已终本执行。 第二十三户 ***连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连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王府街道西***村房地产。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无时效瑕疵。 二、借款人情况 ***连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公司地址***王府工业园,法定代表人王晓辉,注册资本**万元,其中:王国强出资*万元,占比*%,王晓辉出资**万元,占比**%。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配件农用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制造销售业务。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位于王府街道石家家庄村,房产证号:青房权证王府字第*********号,面积*****.**平方米,用途工业,土地证号:青国用****第*****号,面积*****平方米,用途工业。他项权证号: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特***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在在最高抵押额****.*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作出作出(****)鲁****执****号之一裁定书,终结(****)鲁****民特***号民事裁定书的本次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次拟转让的债权中,除*****铝业有限公司外其他主从债务人主体资格存续,债权已诉讼确权多数已执行;涉及的抵押物为工业及商业房地产。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处置方式:协议转让(仅适用于国有受让人)、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拟处置的**户债权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或单户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经七路***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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