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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生活保障社会化项目“一家式”服务采购意向公开(第二次)(2024-JQ43-F1001)(第1包)

正文内容

某单位生活保障社会化项目“一家式”服务采购(A包)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生活保障社会化项目“一家式”服务采购(A包)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 某单位生活保障社会化项目“一家式”服务采购(A包)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元/年 ****年*月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接受监督。若对项目相关条款有疑问或建设性意见者,可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生活保障社会化项目“一家式”服务采购(A包)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受理期限内收到)、扫描发至邮箱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方案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公示及受理期限:发布公示后*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需包含物业服务(保洁、秩序维护或保安服务、绿化服务)、停车场管理、被服洗涤服务、等内容,以上内容语义相近即可。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如供应商后期履约过程中出现违规转包、分包,按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中相关内容进行处罚。 (六)对通用性服务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开展该项目的能力,根据实际确定相应的经营范围要求(语义相近即可),作为资格性审核条款,相关经营资质,供应商应在投标前独立具备: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经营范围:保洁或物业服务等内容。 *、营院秩序管理服务,经营范围: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或秩序维护或保安服务等内容。 *、绿化管理服务,经营范围:绿化服务或物业服务等内容。 (七)对于特殊性服务项目,对供应商除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要求外(语义相近即可),还应具备与之对应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业资质条件要求。供应商可独立具备资质条件要求,也可以采取**伙伴的形式进行投标,但**方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维保,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或设备维修维护。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电梯运行维保,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或设备维修维护。具备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相应许可证和资质。 *、中央空调运行维保,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或设备维修维护。 *、水电气热托管,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具备水电气热供应相应许可证和资质。 *、消防管理,经营范围:消防维保等相关内容。具备消防维保相应许可证和资质。 *、被服洗涤服务,经营范围:洗衣、洗熨,洗涤或消毒等内容。具备医疗被服洗涤相应许可证和资质。 **、垃圾处理,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垃圾清运、垃圾清理或环卫保洁等内容。具备医疗垃圾处理相应许可证和资质。 **、银行(ATM机),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具备《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邮局(快递收发),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通信基站,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具备设立通信基站的相应许可证和资质。 **、无人超*(售货柜)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具备相应许可证和资质等相关手续。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 招标人地址:**省***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八、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附件:需求参数 用户登录后显示完整信息 修改后版本.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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