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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2024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正文内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和《**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 全区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幼儿园、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校园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采购 一、采购数量: *家保险机构,按*个区域承承保。 第一、第二、第三区域为授权委托采购的**所辖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幼儿园;第四区域为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 二、保险期限: ****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根据****年学生人数统计测算,投保学生数约****.**万人(实际人数以最终投保人数为准)。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幼儿园保费为*元/生/年,每生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每所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无免赔额;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保费为*元/生/年,每生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每所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无免赔额。 *****.** ****年**月 无 根据**教育厅 **财政厅 **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号):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投保校园方责任险所需费用在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中的公用经费列支,由学校自行支付。*.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投保校园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从财政核拨学校的公用经费或收取学生学杂费、保教费中支出,由学校自行支付。*.民办学校投保校园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从学校收取学生学杂费或保教费中支出,由学校自行支付。”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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