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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2020年宁阳县华丰镇西故城村0.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供应商项目采购预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省******华**人民政府****年***华**西**村*.**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供应商项目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控制价为**.**万元,第二标段控制价为**.**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西**村*.**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供应商采购。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文件。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达到最终验收要求。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文件。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号、财库【****】**号、财库【****】***号、鲁财库〔****〕**号等。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供货要求:签订合同并接招标人通知后*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文件。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投标人,投标人所投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华**人民政府 地   址:***华** 联 系 人:张风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光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元莉 电话/传真: *********** 地址:*****大街中段华伟家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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