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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合同履约管理、审批制度改革、征地拆迁等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正文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清单 序号 品目分类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上限单价 预算金额 所属行业 * 法律咨询服务 **经开区合同履约管理、审批制度改革、征地拆迁、企业收回(收购)等法律服务项目 *.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含行政复议、下发行政决定、申请非诉强制执行、企业破产事项处理、诉讼标的不涉及采购人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专职律师数量) 人 **万/年/人 **万元/年 ***万元/*年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代理诉讼专项案件(征地拆迁诉讼案件除外)(案情复杂、性质特殊等诉讼专项案件采购人有权另行依法选定代理机构)。 不高于《**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年*月**日八届**省律师协**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的**%,其中一审、二审程序分别收费,如有反诉、再审、执行程序等不再另行收费。 **万元/*年 *、征地拆迁案件 约*** 件 ****元/个 **万元/*年 金额合计 ***万元/年 ***万元/三年 备注:鉴于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专职律师的人数,同时采购人原有《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未到期(****年**月到期),且无法精准预计本项目诉讼专项案件发生数量,采购人无法保证本项目的最终结算金额能达到中标金额,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律师团队须包含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名【团队负责人须具有**年以上执业经验(不含实习期)】,*名专业律师【须具有*年以上执业经验(不含实习期)】,并委派*名专职律师【专职律师须具有*年以上执业经验(含实习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法学本科】。(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律师实习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 ★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履约,如特殊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更换同级别其他技术人员,中标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履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相关标准: 无 三、技术规格: 具体服务内容 *.日常法律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分析建议、现场咨询、法律意见等,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储、征地拆迁、行政执法、行政审批、项目引进、合同清理、资金兑现等事项; (*)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文件、政策、合同等,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 (*)参与有关企业、项目的谈判、尽职调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尽职调查报告; (*)协助处理信访维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听证等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签发律师函,发布公告、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就重大决策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代理行政复议案件、协助下发行政决定书、协助申请非诉强制执行等;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处理破产事项、组织法律论证等; (**)代理不涉及采购人财产关系的诉讼等; (**)其他法律服务。 *.专项诉讼法律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代理行政(包括民商事等)案件(包括仲裁等)的诉讼(包括调解、和解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其中诉讼专项案件服务自采购人原《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到期或达到合同结算金额后开始)。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方式 法律服务团队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至少**人(含本数)的专职律师(非实习律师)组成稳定团队,其中包含*名主办律师、*名专职律师。涉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团队调配优势**,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主办律师:*名,统筹采购人所有行政应诉、复议案件、强制执行、涉拆、涉土、信访投诉案件、信息公开等的相关事宜,并兼顾采购人全局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专职律师:*名,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专职服务,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提供*天**小时服务,且在采购人需求下提供*天***小时的不定期服务;并配合相关部门提供第四条服务内容的工作。 (二)法律服务团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应当依据法律作出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利益。 *.保守在办理政府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采购人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不得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法律事务处理的意见。 *.与采购人交办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职守,依法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在服务期内,不为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冲突的相对方提供法律服务;保证提供服务不存在双方代理等违反法律、律师执业纪律、执业道德等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法律服务团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关系 *.未按采购人要求配备服务团队的; *.未经采购人及采购人授权部门同意,擅自更换团队律师的。 *.专职律师未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经提醒*次的。 *.经采购人及采购人授权部门确认,存在服务过程中不主动沟通、态度生硬、自作主张、不主动与采购人报告并协商解决方案、工作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等行为的,经提醒*次的。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采购人及采购人授权部门通知的工作会议的。 *.因团队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 *.违反《中华人民**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 *.存在《中华人民**国律师法》第四十条所列举的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法律服务工作的。 **.受所在单位处分的。 **.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受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他依法不能提供法律服务需要解除合同关系的。 六、验收标准: (一)服务方式 法律服务团队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至少*人(含本数)的律师(非实习律师)组成稳定团队,其中包含*名团队负责人、*名专职律师、*名专业律师。 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名,负责管理法律服务团队,调配团队**,对法律服务事项把关,参与重大法律事务处理。具体统筹采购人所有诉讼、复议案件、强制执行、征地拆迁、信访维稳、信息公开等的相关法律服务事宜,并兼顾采购人全局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专职律师:*名(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专职律师数量),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专职服务,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提供*天**小时服务,且在采购人需求下提供*天***小时的不定期服务;并配合相关部门提供第四条服务内容的工作。 专业律师:*名,根据工作需要参与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二)法律服务团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应当依据法律作出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利益。 *.保守在办理政府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采购人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不得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法律事务处理的意见。 *.与采购人交办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职守,依法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在服务期内,不为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冲突的相对方提供法律服务;保证提供服务不存在双方代理等违反法律、律师执业纪律、执业道德等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法律服务团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并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违反法律、法规或律师执业规范的;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有泄露甲方信息或秘密的行为,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故意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四)法律服务团队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承担****元/次的违约金,违约情形累计达*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部门同意,擅自更换团队律师的; *.专职律师未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的; *.未在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的法律服务事项的; *.未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部门要求参加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法律服务事项的; *.人员专业能力不强,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部门要求更换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其他要求: 付款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付款方式:①本项目合同生效后且服务费用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专职律师服务费的**%,合同履约满一年服务质量经采购方或采购方授权部门确认无任何违约行为验收合格后支付年度专职律师服务费剩余的**%。 ②本项目专项案件法律服务根据具体案件另行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且服务费用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服务事项完成后(包括判决、裁决、裁定、调解、和解等)支付代理费剩余的**%。如撤诉(包括仲裁等),不再支付剩余费用(撤诉后又起诉的,只支付代理费剩余的**%)。代理诉讼(包括仲裁等)案件费用包括一审或二审程序(一审、二审程序分别收费),如有反诉、再审、执行程序等不再另行收费。 *.法律服务费用为包干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所需的代理服务费、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为采购人处理法律事务所涉及的审计、鉴定、评估、公证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其他规定: 根据《**经开区领导干部“三零”廉洁承诺实施办法》(长经开工发[****]**号)的有关规定,**经开区管委会机关全体副科级以上负责干部;集团公司、城建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全资(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实施投标零参与,本人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亲友投标或承接本园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便利;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含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投资非上*企业,在本园区外注册公司后回本园区内从事经营活动,受聘担任私营经济组织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该企业不得参与(含委托等变相参与)本园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参与竞拍、承租(含以他人名义承租等变相承租)本园区直属企业管理资产。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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