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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城乡融合供热有限公司竞价交易J241210817预告

正文内容

中国**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城乡融合供热有限公司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 为维护煤炭*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委托单位: ***城乡融合供热有限公司 *.委托产品基本信息标段商品类别交货地运输方式价格类型委托数量(吨)基价(元/吨)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A标段**煤***公路运输含税到场价*********不限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元/吨。 *.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粒度 (mm) A标段烟煤混煤≥****≤**≤*≥***-** 备注:无 二、报名事项*.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 *.报名时间:授权截止****-**-** **:**:** 前 *.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保证金交纳标准:******元 *.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交易平台:中国**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秒延时倒计时,直至***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交易时间: A标段:****-**-** **:** *.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易交收 交货地址为***炬能供热有限公司岳壁热源厂、***炬能供热有限公司南政热源厂、**兴华煤焦有限公司、峰岩集团(钰涵热源厂)。具体额度由甲方按需分配。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至****-**-** 七、货款结算 招标完成后,双方议**算方式。 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八、煤质验收 *.数量验收:以买方到厂计量为准。 *.质量验收:以买方化验结果为准,双方出现分歧双方共同采样,共同确定第三方进行化验。 *.*热值考核:热值考核采用分段累进计算,履约期来煤加权热值≥****Kcal/kg时,按基准价格计价标准执行;履约期来煤加权热值<****Kcal/kg时,按照***Kcal/kg对应*.**元/((Kcal/kg)吨)的比例考核;履约期来煤加权热值<****Kcal/kg时,拒收。 *.*硫份考核:履约期来煤加权含硫量St,ar≤*.*%时,按基准价格计价标准执行;含硫量St,ar>*.*%以上,按照*.*%对应*元/吨的比例考核;含硫量St,ar>*.*%以上,拒收。 *.*水分考核:履约期来煤加权全水Mt≤**%,按基准价格计价标准执行;来煤若造成买方输煤系统堵塞,卖方承担相应损失。 *.*挥发份考核:履约期来煤挥发份≥**%。 *.*其它考核:①要求来煤粒径*~**mm。来煤差距比例不大于**%,停止当天供煤并对当天已进厂煤量的*%进行扣吨处理。来煤差距比例超过**%,拒收。由此造成买方输煤系统堵塞,卖方承担相应损失。②来煤造成买方采样机堵,停止当天供煤并对当天已进厂煤量的*%进行扣吨处理。 *.*为了杜绝卖方在装车过程中以次煤或煤矸石铺底,****Kcal/kg*场煤全面实施单烧直烧方案,入厂后按日单独堆放,直接入炉燃烧。*.*.*若日入厂机械采样热值≥****Kcal/kg时直接入炉,入厂采样热值与煤气比计算热值进行对比,入厂采样热值小于等于煤汽比计算热值时,以入厂采样热值作为结算依据,入厂采样热值大于煤汽比计算热值且小于***Kcal/kg时,以入厂采样热值与煤汽比计算热值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入厂采样热值大于煤汽比计算热值且大于等于***Kcal/kg时,以煤汽比计算热值作为结算依据。 *.*.*若日入厂机械采样热值<****Kcal/kg不能直接入炉或未进行直烧时,增加人工样,入厂机械采样热值与人工样热值进行对比,若入厂机械采样热值-人工样热值≤***Kcal/kg时,以机采样热值作为结算依据;若机械采样热值-人工样热值>***Kcal/kg时,以人工样热值作为结算依据。 *.*.*买方有权对来煤进行随机人工抽采,若入厂机械采样热值-人工抽采热值>***Kcal/kg时,人工抽采热值代替入厂机械采样热值进行结算。 *.*双方一致同意:每日煤炭到场后,如根据甲方生产未全部消耗的,双方以直接入炉直烧消耗部分煤炭为基础或样本,按照*.*.*约定确定热值,以此热值作为该批次全部煤炭的结算依据。*.*燃煤外观验收时发现,来煤出现铺底、分层、盖帽等分装行为,当目测煤质较差的一类,未分装在四角或采样机难以到达的方位,可判定为因掺配不均导致的分装,应对该车的两种煤分别手工采样,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可不进行考核,对供应商予以提醒警告:①两种煤的化验热值均≥合同热值;②两种煤的化验热值均≥合同热值-***Kcal/kg,且两种煤热值偏差≤***Kcal/kg。*.*燃煤外观验收时发现铺底、分层、盖帽等分装行为,应对该车的两种煤分别进行手工采样,当两种煤的热值差***Kcal/kg≥化验热值差>***Kcal/kg时,对供应商该车来煤煤量进行*倍扣吨的考核。*.*燃煤外观验收时发现铺底、分层、盖帽等分装行为,应对该车的两种煤分别进行手工采样,当两种煤的热值差>***Kcal/kg时,对供应商该车煤量进行*倍扣吨的考核。*.**燃煤外观验收时发现铺底、分层、盖帽等分装行为,应对该车的两种煤分别进行手工采样,当两种煤的热值差>***Kcal/kg时,且煤质较差一类煤的体积占整车煤的比例>**%时,对供应商该车来煤煤量进行*倍扣吨的考核。*.**要求卖方对来煤进行破碎加工,最大粒径要求不大于**mm,并掺配均匀,确保采样公平公正,来煤粒径过大时,买方有权对大粒径部进行人工采样,并作为结算依据。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鉴于煤炭属于大宗散货物资的特殊性,验收时难以直观、即时判断其真实煤质,燃烧不合格煤炭会对电厂的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如锅炉灭火、机组限负荷、投油助燃、设备损坏、不合格电量考核、环保考核等),因此给买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现货*场亏损、**省调双细则考核、**省容量电费考核等)由卖方承担,出现严重后果将卖方列入黑名单,不再与其开展任何形式交易与往来。确保买方在合同期间内发电机组正常发电用煤需求,卖方应按照合同质量要求以及买方下达的调度计划保质保量进行燃煤供应。*.履约期兑现率考核:**%≤履约期兑现率≤***%,不予考核。履约期兑现率>***%考核,超出部分不予退回、不予结算、不计入合同执行量。履约期兑现率<**%时,按(合同量-履约期进厂煤量)***元/吨考核应付煤款,应付煤款不足时将从保证金(**万元)中扣除。履约期兑现率<**%时,在执行兑现率<**%的考核基础上,一年内发生一次暂停卖方**日竞价资格,一年内发生两次暂停卖方**日竞价资格,一年内发生三次停止卖方今后竞价资格并进行销户。*.上煤调度计划:*.*买方合同生效首日根据生产用煤需求,下达上煤调度计划(特殊情况除外),卖方根据调度计划组织上煤。*.*上煤调度计划原则:按价格从高到低安排,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有最大的选择权,煤量大的供应商优先安排上煤计划。*.*价格最高的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限首日应具备供煤条件。*.*未按时完成上煤调度计划,或完成调度计划不足**%的供应商每次考核*万元。*.*合同执行期限最后三天完成合同履约,购销合同结束后**日时办理结算向卖方出具结算通知单。*.争议解决:*.*供应商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在接到煤质报告后须在*个工作日内提出存样复查申请,填写《燃煤存样复查申请表》,书面提出对存查样进行复查的申请。供应商对买方二次化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在接到复查煤质报告须在*工作日内提出存样外出送检复查申请,填写《燃煤存样(外出送检)复查申请表》,书面提出对存查样进行复查的申请,燃煤存样外出送检单位为中国科学院**煤炭化学研究所或同级别的化验单位,费用(包括平行干扰样)由供应商承担。*.*复查结果和原化验结果低位发热量偏差<±***kcal/kg时,以原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偏差≥±***kcal/kg时,复查结果可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复查结果和原化验结果全水分差<±*%时,以原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偏差≥±*%时,复查结果可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复查结果和原化验结果空干基硫分偏差<±*.*%时,以原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偏差≥±*.*%时,复查结果可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本合同一经签署,买、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变更或解除提出方需出具书面信函,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重新签订新合同。*.*签订合同前,卖方应准备充足可靠的煤源,并按照买方日常调运计划,提前做好拉运前准备工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卖方有掺假作弊等行为的,买方有权中止合同,要求卖方纠正其违约行为;若卖方拒不纠正其违约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卖方必须遵守买方安全、环保管理的各项规定。*.买卖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争议,双方就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可提交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户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闫曙光 电话:*********** 交易中心:薛超、刘卫胜 电话:***********、***********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魏羿 电话:****-******* *********** 中国**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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