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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镇实业(桐乡)有限公司名下2项商标专用权

正文内容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乌镇实业(**)有限公司名下*项商标专用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无形资产 名称 乌镇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商标* 技术适用范围 主要产品 审批部门文号或专利号 商标注册证第********号 其他 无形资产 名称 乌镇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商标* 技术适用范围 主要产品 审批部门文号或专利号 商标注册证第********号 其他 其他披露内容 *.信息披露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个周期。 *.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商标详情(商标注册证第********号,类别为第**类;注册日期:****-**-**,有效期至****-**-**。商标注册证第********号,注册日期****-**-**,有效期至****-**-**)。 *.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叶瀚,***********。 *.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乌镇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 **省******乌镇镇凤仙街乌镇大**堍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T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同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转让标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支付给评估单位。 *.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商标后,继续由注册在乌镇的实体使用该商标,且授权乌镇镇人民政府可无偿使用该商标。 *、商标转让申请具体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提供办理上述有效商标转让所需的一切文件,证件。并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该商标转让全过程中,转让方必须协助提供受让方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资料至该商标成功转让受让方名下为止。 *、转让方保证转让的注册商标拥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权利瑕疵,具体地说:(*)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日前没有给第三者办理过与本转让合同目的相冲突的许可使用;(*)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商标争议;(*)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财产诉讼保全;(*)按照《中华人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方应将自己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申请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商标一并办理转让;(*)按照《中华人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要求一并转让的商标受让方不另支付额外费用。 *、转让的注册商标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商标无效,要负责全额退还商标转让费。 *、违约责任:(*)如受让方未按时支付转让价款的,则视其为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转让方在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书》之前或之后将上述商标转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则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并向受让方支付其交纳保证金的同等金额作为违约金。 *、有关商标权转让的未详未尽约定见《商标转让协议书》样稿。 **、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意向方住所应注册在**省***乌镇镇。 *.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商标后,继续由注册在乌镇的实体使用该商标,且授权乌镇镇人民政府可无偿使用该商标。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剩余**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个周期,已***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范女士 电话 ****-********(工作日) 传真 邮箱 地址 ****湖区广益路***号 *楼***室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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