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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碣石海工基地(三期)项目勘察设计

正文内容

编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碣石海工基地(三期)项目勘察设计  工 程 地 点: **  合 同 编 号: (由勘察、设计方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勘察证书等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发 包 人:***碣石临港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设 计 人:***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勘 察 人:***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年*月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碣石海工基地(三期)项目勘察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碣石海工基地(三期)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工程勘察设计*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勘察设计依据 *.发包人给承包人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文件。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和有关规范、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合同书; *.中标函(文件);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投标书。 第四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碣石海工基地(三期)项目勘察设计。 *.工程建设地点:*** 。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碣石海工基地(三期)占地面积约***.*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地基处理工程以及配套景观绿化、交通等相关工程。其中道路工程为园区内**条道路总长约*****m及中广核运输大道约****m。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国土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 *.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不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工程测量、地形测绘、岩土钻探,同时要求将成果移交给业主并配套做好后续施工图设计配合工作,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第五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 设计任务书 * 符合规范要求 按合同签订时间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符合规范要求 按合同签订时间 第六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 初步设计 ** 设计图纸及报告 出勘察成果报告后**个日历天 * 施工图设计 ** 设计图纸及报告 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个日历天 * 勘察报告 ** *份PDF格式电子版光盘 自签订合同后**个日历天 注:以上提交成果时间均不包括评审时间。 第七条 工期 计划工期为***日历天,其中勘察** 个日历天,初步设计**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个日历天。以上工期均不包括评审时间。 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经协商一致确定本合同初步设计费暂定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贰拾玖万壹仟陆佰肆拾柒元);施工图设计费暂定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佰拾柒万叁仟伍佰零贰元);勘察费暂定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伍仟玖佰陆拾叁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本合同勘察设计费暂定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陆万壹仟壹佰壹拾贰元)。其中不含税价为********.**元,增值税税款为******.**元,增值税税率*%。本合同勘察设计费暂定总额,在下文统称为“合同价”。 *.*.*本合同勘察设计费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勘察设计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利润及税金等相关费用。 *.*本项目的合同价以及按上述规定计算的结算总价已包括乙方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所有工作范围及工作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本合同勘察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勘察工作内容及要求的全部费用,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方案,进行工程测量、地形测绘等为满足本项目工程和周边相关工程(若需)设计需要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工作,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勘察评审(如需),参加工程测量交桩、购买有关资料、勘察文件的修改、实施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如需)、接通电源、水源、平整场地(如需)、勘察作业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以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条件下、不同作业内容、不同复杂程度及高温勘察等一切因素下的勘探作业的费用。 *.*.*本合同设计费包括工程设计、报审报建配合服务、招标配合服务、设计协调、设计文件修改完善等,计取时已综合考虑各种费率变化、物价变动。 *、工程勘察费支付: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付费次序 占总勘察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 / 签订合同后*日内,支付至勘察费合同价**%作为首期。 第二次付费 **% / 提交勘察报告后*日内,支付至勘察费合同价的**%。 第三次付费 **% / 工程概算批复后*日内,支付至经财政局审定最终勘察费结算价的**%。 第四次付费 **% / 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至经财政局审定最终勘察费结算价的***%。 *、工程设计费支付: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初步设计费支付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 / 签订合同后*日内,支付至初步设计费合同价的**%作为首期款。 第二次付费 **% / 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后*日内,支付至初步设计费合同价的**%。 第三次付费 **% / 工程概算得到批复*日内,支付至经财政局审定最终初步设计费结算价的***%。 (*)施工图设计费支付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 / 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后*日内,支付至施工图设计费合同价的**%作为首期款。 第二次付费 **% / 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日内,支付至施工图设计费合同价的**%。 第三次付费 **% / 施工图预算审查合格后*日内,支付至经财政局审定最终施工图设计费结算价的**%。 第四次付费 **% / 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至经财政局审定最终施工图设计费结算价的***%。 *、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费和初步设计费及施工图设计费支付按以上支付方法分别支付至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第九条 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本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 天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方式可通过书面、邮件或会议纪要等方式,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 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 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 天自行生效。 *.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按国家标准 。 第十条 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在承包人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发包人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发包人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内,承包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人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合同款;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支付勘察设计费。   (*)发包人的上级或勘察设计审批部门对勘察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与其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包人。   (**)发包人在委托业务中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发包人不得指使承包人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程序进行勘察设计。 (**)未经承包人许可,发包人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将承包人专有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若发包人在工程现场发现勘察设计存在缺陷问题,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修改勘察设计文件。 (**)发包人按约定时间向财政部门办理申请支付勘察费、初步设计及方案设计手续,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支付为准。 *.承包人责任 (*)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承包人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人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由双方商定赔偿事项。 (*)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五。 (*)合同生效后,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向发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承包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和报送已经完成的图纸给审图中心审查(审查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承包人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也可以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人,但须签订分委托合同,并对分承包人所承担的业务负责。分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再次分委托。   (*)承包人可以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协助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但必须签订聘用合同。   (**)承包人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承包人不得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承包人不得违反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承包人不得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现场检查发现勘察设计存在的缺陷问题,必须配合发包人及时修改勘察设计文件。若承包人拒绝修改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修改存在缺陷部分的勘察设计文件,该修改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报送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其他参与设计工作的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在本合同约定项目中负责的设计任务等资料。 第十一条 工程勘察设计知识产权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发包人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造型、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本项目不同意承包人对工程进行分包,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发包人不履行与承包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对承包人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承包人不履行与发包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承包人不按照与发包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应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发包人因故要求中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立即停止勘察设计,发包人已付的合同款不予偿还,已付的合同款不足勘察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由于承包人的勘察设计错误,给发包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承包人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发包人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发包人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五。   *.发包人按约定时间向财政部门办理支付勘察设计费手续,发包人不承担由于财政部门原因导致的勘察设计费支付延迟责任。   *.承包人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勘察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勘察设计费千分之五。 第十三条 勘察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发包人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承包人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发包人应按承包人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元增付勘察设计费。 *.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设计时,须具有勘察设计审批机关或勘察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发包人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人,已付勘察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勘察设计费,同时终止合同关系。 第十四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 年。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六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 申请调解; *.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其它解决方式:/ 。 第十七条 承包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采用履约保函或发包方接受的其他形式提交。如采用履约保函,则应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及其以上级别银行开具,执行本条规定所需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履约担保金额:由承包方设计单位和承包方勘察单位分别向发包方提交勘察费、设计费暂定价**%的履约担保。履约保函有效期:成果文件移交完成后失效。 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无 。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勘察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因发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的合同款不退还;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相应勘察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项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本合同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合同费用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 份;副本*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盖章):***碣石临港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设计单位(盖章):***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道***号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道支行 银行帐号:*******************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廉 政 合 同 发包人:(全称)***碣石临港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 双方权利和义务 *.*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条规定处理。 * 发包人义务 *.*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 承包人义务 *.*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违约责任 *.*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条和第*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条和第*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碣石海工基地(三期)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 发 包 人:(公章) ***碣石临港工业园承 包 人:(公章)***政工程设计研究 开发有限公司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安全生产合同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为在***碣石海工基地(三期)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包人***碣石临港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和总结; 二、乙方职责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提出明确要求,把施工技术和安全生产同时交底。落实施工单位制订实施性安全生产措施制度,指导生产作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三、违约责任 如因一方违约造**全事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发 包 人:(公章) ***碣石临港工业园承 包 人:(公章)***政工程设计研究 开发有限公司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道***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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