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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建昌坊历史风貌区鑫海国际20幢公寓用房第5-7层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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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历史风貌区鑫海国际**幢公寓用房第*-*层招商 标的名称 *****坊历史风貌区鑫海国际**幢公寓用房第*-*层招商 项目编码 DSCQ*******C******* 挂牌价格 ***.******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是否联合出租 否 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鑫海国际”坐落于***东部**核心商务中心,与之相毗邻凉山州政府政务酒店,文旅、商贸城*集中区。临近邛海*A风景区,隔街相望的唐园步行街,与肩齐驱的万达广场。区域内有万达广场、将军商业街、唐园步行街、万科**度国际旅游度假区、**铁投、**发展等文旅产业集群,距离****国际机场**分钟车程;大楼距公交站较近、快速公交有利于搭乘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区域内旅游商服繁华度好,有***火把广场、阳光商贸城、邛海湿地文旅等中大型商服文旅产业,周边密集分布了中小型特色餐饮、商务酒店、文旅展厅、特色商贸等商业配套设施,周边有超*、银行、药店、酒店、*一医院等,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这有利于全面提升城*经济活跃度和便捷的生活出行方式。是集商务、商住、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等优质生活服务项目。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蜀鑫置业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H*UN**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凉山州 *** 住所/注册地址 **省**********月海路二段鑫海国际**栋**楼 注册资本(万元) *,***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官江兵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省自然**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FT***** 批准单位名称 **省蜀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党委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第**期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 万元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招商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投资方应向招商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度成交总额对应的*个月租金。 (二)投资方运营期间,投资方拖欠的招商租赁费、拖欠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水电气费等应由投资方承担的费用及投资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损害赔偿的,招商方有权直接从投资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应于履约保证金不足上述约定金额次日起*日内补足。 (三)履约保证金在运营期限到期后**个工作日内,在投资方无以下违约责任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招商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无息全额退还: *.《招商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投资方按合同约定搬离。 *.运营期限满后,投资方无《招商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投资方已结清全部运营期内所产生的水电气费,以及其他应由投资方承担的费用。 *.投资方已办理完毕招商资产交接并取得招商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个月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蜀鑫.鑫海国际商业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融资渠道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记录,最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有优秀的经营管理和服务团队。 (四)近三年无重**全事故发生(指财产损失在**万元以上,或造成*人以上重伤)。 (五)在资产运营期内,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招商方的有关规定: *.不得影响本大楼内其他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须严格遵守大楼物业管理要求。 *.不得超《招商租赁合同》规定的资产使用用途及范围。 *.需在支付完履约保证金及装修方案报招商方备案后,凭招商方书面通知才能进场装修。 *.投资方对房屋的装修必须符合招商方和消防、规划等管理部门的要求。 *.若需进行基础设施改扩建,必须将方案报经招商方同意,并按要求报当地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不得擅自进行可能对房屋结构安全性能产生影响的装修。 *.不得安装及使用影响房屋安全的设施设备。 *.未经招商方同意,投资方不得将房屋以转经营权,转租、分租的方式于第三方,不得将本次招商的标的物用于抵押等有损招商方利益的行为。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三)意向投资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 ; (四)按公告要求提供承诺函; (五)意向投资方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若投资方为自然人的,后续需以投资方作为企业法人注册对应的投资企业,用于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报名提交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 (一)招商资产所在大楼基本情况 大楼于****年建成,总建筑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用途为酒店式公寓。共*部电梯(含消防电梯)。 (二)本次招商资产为大楼*-*层酒店公寓,招商方提供*部客运电梯(含消防电梯)、货梯供该楼栋的所有投资方公共使用,投资方需自行按照物业要求承担对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等的使用和维护保养费。 (三)除上述设施设备使用保养服务及费用外,投资方还需自行负责对所使用区域的安全、清洁卫生、酒店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物业管理工作,并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本次招商成功后投资方若需使用停车位,将另行与招商方进行协商。 (四)本次招商资产以资产现状进行招商,招商资产的面积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最终以本次招商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本次招商和成交价。本次招商成功后,按本次招商面积计算每年度招商租赁费总额。 (五)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需自行实地踏勘招商资产现状,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风险及瑕疵,并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和《意向投资方承诺函》。意向投资方报名时需提交其签字盖章确认的《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与和《意向投资方承诺函》。若意向投资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对本次投资意向做出独立判断,招商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拒绝签订《招商租赁合同》及支付招商租赁费用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 (六)本次招商涉及的相关税、费由招商方与投资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涉及应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租金挂牌底价 第一年招商租赁费底价约为人民币为*******.**元(含税),从第三年度起开始递增,在上一年度租金单价基础上递增*%,两年为一个递增周期。 (八)租金支付方式 *.招商租赁费,由投资方按《招商租赁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招商方,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结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及双方签订的《招商租赁合同》后对投资方的交易保证金进行结算。 *.本次招商租赁费支付方式按半年度方式支付,先付后用。 *.投资方向招商方交纳的招商租赁费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投资方应在上一半年度届满前的**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下一半年度招商租赁费。“半年”是指从《招商租赁合同》约定的招商期限起算之日起*个月。招商方收到招商租赁费后向投资方开立票据(若投资方为一般纳税人,租金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若投资方为非一般纳税人,租金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若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以国家最新税收政策为准)。若逾期支付的,投资方应每日按照欠付费用金额*‰的标准向招商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九)招商资产的交验与返还 *.《招商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投资方在支付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招商方与投资方进行招商资产交验,双方交验书面签字或盖章后视为交验成功,确认交验当日为招商资产实际交付日。 *.运营期满后,如投资方愿继续运营该项目,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签订《招商租赁合同》(若招商方需按相关要求公开挂牌招商,则投资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报名参与招商活动)。如未达成一致意见,投资方不再运营该项目,投资方不得将该项目经营权转交第三方,同时按合同约定时间搬离(除可移动物品外,酒店经营管理固定设施设备及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无偿归招商方所有)。 *.投资方交还运营资产时,应当保持资产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否则应予以恢复,并不得留存其他物品或影响资产正常使用。投资方违反该项义务的,招商方可自行实施相关措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资方承担。 (十)装修期 **个月(自招商租赁资产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装修期计入运营期,免招商租赁费。(装修要求:本次酒店装修施工材料应选用节能、隔音材料,并达到防火等级要求。满足环保、节能要求。设计标准以国家最新节能标准设计。充分采用节能材料,降低使用能耗。投资方进场后应加快装修进度,争取尽早使酒店投入使用)。 (十一)经营培育期 **个月(包含整个招商运营期间疫情影响因素及各级政策优惠),从第二、三、四、五年度每个季度中减免一个月,第六年度每半年减免一个月。 (十二)看房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 看房时间:工作日**:**—**:** (十三)本次招商标的资产有抵押,抵押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四)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蜀鑫.鑫海国际商业租赁合同》、《抵押合同》、《资产信息表》。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 **:**:**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中信银行**分行 账号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由本所在*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招商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招商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招商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商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招商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招商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招商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抵押合同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不动产权证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招商合同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贺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甘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三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场风险 因经济、*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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