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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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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ZCG****X-GK-*** 二、项目名称:中国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年考级证书印刷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方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号*幢            被投诉人:*********            地 址:******宝石一路*号            序号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地址***嘉业印务有限公司******闲林街道嘉企路**号*幢***-***室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无无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方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国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年考级证书印刷服务项目(编号:ZZCG****X-GK-***,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投诉材料经补正后,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方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中标人**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具体为:(*)对“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或厂房),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并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厂房和库房图片、安全设施图片。”涉嫌虚假响应。(*)评分标准技术力量情况中有效的*个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分,共*分。中标人得分为*分,而国家*场监督总局认证(同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查询中标人仅有质量体系证书,环境体系和职业健康体系证书涉嫌虚假响应。投诉事项*:针对质疑答复存在的错误的投诉:*、答复处理未能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中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实际已经拆迁的证据,其地址上无法具备“经营场所(或厂房),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的事实,认定中标人的虚假响应。仅依据中标人提供了租赁合同,未核实或认定租赁合同的租赁地址和中标人营业执照法定地址是否一致或租赁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时租赁地址上印刷生产经营活动属于“无照无证”的违法行为,未能掌握“具备经营场所”字面意思的前提是合法合规,从而做出了错误的结论和答复。具体有,租赁地址和注册地址一致,则具备“经营场所(或厂房)”等响应和注册地址已拆迁没有厂房的事实不相符,则属于和事实不符的虚假响应;租赁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则租赁地址上中标人的印刷生产经营为“无照无证”经营(即无《营业执照》和无《印刷经营许可证》),中标人用“无照无证”生产场所来响应涉嫌虚假骗取中标。被投诉人的质疑处理把“无照无证”认定为符合响应显然是错误的。另答复中也未提及“厂房和库房图片”是否响应,存在遗漏。如未响应,中标人此项响应在形式上也不满足要求。投诉人提供的中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上的拆迁照片,足以说明中标人合法地址上不具有厂房等生产场所。中标人无非采用以上两种虚假响应途径。两种虚假被投诉人都视而不见。*、质疑答复在官网中未能查到中标人的环境体系和职业健康体系证书,认定为“无效证书”仅做了扣分处理,未要求中标人对无效证书的来源和证书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证明。未对证书的真实性认定。事实依据:*、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具有独立经营场所(或厂房),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和库房图片的要求和评分的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页第四章 招标需求 二、技术要求*、考级中心考生数量众多,为确保项目实施过程顺利,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印刷生产经营的场所、厂房、专用库房、机器设备等基础设施,以及从业人员的素质、技术能力、技术资格和人员构成。(*)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或厂房),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并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厂房和库房图片、安全设施图片。《招标文件》第**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三、评标内容及标准*技术*、具有独立经营场所(或厂房),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和库房图片,不提供不得分(*分)。*、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提供安全设施图片,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的安全设施、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分)。*、中标人的响应、得分情况:中标人对“具有独立经营场所(或厂房),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和库房图片”的响应事实依据:(*)获得中标人资格,通过响应评审,其投标文件对“具有独立经营场所(或厂房),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和库房图片,”做出了响应。(*)评分部分*技术“*、具有独立经营场所(或厂房),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和库房图片,不提供不得分(*分)。*、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提供安全设施图片”,中标人的得分为*、*、*、*、*(*个评委)。*、中标人合法经营场所查询和该地址的事实情况;(*)中标人合法场所为:**省******康中路**号*幢*层B区、*层B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查询结果)(附图)(*)**省******康中路**号*幢*层B区、*层B区的实际情况,没有厂房和库房,也没有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附图 康中路**号场景、拆迁时间的照片)*、质疑答复的内容:质疑答复函载明评审过程和质疑答复期间都确认中标人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房屋租赁合同、房租费用支付凭证及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相关的图片。*、体系证书在《招标文件》中评分设置和中标人得分情况:技术力量对应评分内容为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分)。(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评审结果中标人该项得分为满分*分。(本项目中标公告附件)。*、体系证书查询情况:在国家*场监督总局认证结果查询(同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嘉业印业有限公司只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体系证书查询结果:(附图)。*、关于体系证书的质疑答复情况:(*)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个证书都提供响应材料;(*)在国家*场监督总局官网只查询到质量体系证书,认定另外两证书为无效,对原得分扣减。(*)未要求中标人对无效证书的来源和证书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证明。未对证书的真实性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七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第十二条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印刷经营管理条例》 第八条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制度。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第十条 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第十二条 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手续。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报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取缔,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万元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 印刷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万元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的;(二)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的;(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印刷经营许可证的。第三十九条 印刷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三)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投诉请求:请求认定中标人供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即“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或厂房),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并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厂房和库房图片、安全设施图片。”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涉嫌虚假响应依照法规处理。另核实答复中未提及“厂房和库房图片”是否响应,存在遗漏。依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 *.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三、评标内容及标准一、总则 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的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投诉人**方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质疑函、质疑答复函等证据。 被投诉人*********辩称:针对投诉事项*答复:*、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在技术商务文件中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费用支付凭证及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相关的图片进行综合打分,未发现**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形。在质疑答复期间,**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在协助质疑答复时提供了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房租费用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原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原评分无误,且未发现**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形。质疑人通过拍摄**嘉业印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的照片,进而认定其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缺乏事实依据。据此,我中心认为投诉事项*之(*)不成立。*、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和**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在技术商务文件中提供的佐证材料,对**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打分项给予*分,未发现**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形。在质疑答复期间,原评标委员会在协助质疑答复时发现**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无法在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http://cx.cnca.cn)查到,另经现场询问,**嘉业印务有限公司书面答复“目前没有查到”,但提供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颁证机构均为境外机构。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http://cx. cnca. cn)无法查询境外机构认证情况。作为投标人负有证明自己满足招标要求的义务,鉴于**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无法证明提供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故原评标委员会认为相应评分应当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定,将该评分项由原*分调整为*分。但投标人提供材料是否虚假的举证责任应由质疑人承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无法判定该两项证书的真伪性,故原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书为虚假材料。同时,投诉人也未能提供前述两本证书为假证的证据材料。据此,我中心认为投诉事项*之(*)不成立。针对投诉事项*答复:*、根据**方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质疑函》,其质疑焦点在中标人**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我中心在处理该质疑时特邀请原评标委员会协助质疑答复。根据原评标委员会出具的《协助质疑答复意见》,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和协助质疑答复期间均未发现**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形。我中心在《质疑答复函》对**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虚假响应问题也予以明确回复。投诉人提出“答复处理未能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中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实际已经拆迁的证据,其地址上无法具备‘经营场所(或厂房),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的事实,认定中标人的虚假响应”的问题。本项目投标人的特定条件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该联合体各方需满足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该联合体各方(除不承接印刷服务的联合体参加方以外),应当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在资格文件中,**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省新闻出版局于****年*月**日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对**嘉业印务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予以通过。在技术商务文件中,**嘉业印务有限公司以其现有的租赁场所及设施设备等进行响应,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打分,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而且据了解《印刷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变动属于备案制。另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至于投诉书中涉及的“未核实或认定租赁合同的租赁地址和中标人营业执照法定地址是否一致或租赁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时租赁地址上印刷生产经营活动属于‘无照无证’的违法行为无照无证”未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我中心依法不予答复。投诉人称“答复中未提及‘厂房和库房图片’是否响应”问题。质疑事项涉及“具有独立经营场所(或厂房),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和库房图片,不提供不得分”打分项。根据**嘉业印务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评审专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均给予其满分*分(客观分),且在协助质疑答复时经原评标委员会确认评分无误。同时,评审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和协助质疑答复期间均未发现**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形,我中心在《质疑答复函》中已告知。不存在投诉人所称“答复中未提及‘厂房和库房图片’是否响应”的问题。*、在质疑答复期间,我中心要求**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提供了相关证书的原件。由于证书的颁发机构为境外机构,认定证书按无效评定,但证书“无效”与证书“虚假”之间不能简单的画等号,根据现有证据材料,无法判定该两项证书系虚假的。同时,**方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也未能提供**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书为假证的证据材料。综上,我中心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被投诉人*********提供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资料、质疑函、协助质疑答复意见、质疑答复函等证据。 采购人中国美术学院述称内容与被投诉人*********辩称内容一致。 相关供应商**嘉业印务有限公司述称:针对投诉事项说明*:*、关于对“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或厂房),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并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厂房或库房照片、安全设施图片”涉嫌虚假响应。我司为提高生产能力与服务质量,与XX公司签订了租赁权转让协议,租赁了位于******嘉企路**号面积达****平方米的厂房,并使用至今。因此,我司不仅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厂房,同时具备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依据《招标文件》第**页第三章之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三,评分内容与标准*技术*、具有独立经营场所(或厂房),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或库房照片,不提供不得分(三分)。*、具有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并提供安全设施图片,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三分)。据此,我司提供了租赁场所的合法有效的合同、付款凭证及其照片。而投诉人对我司合法租赁并使用的厂房(含专用库房)视而不见,仅以******康中路**号*幢*层B区、*层B区被拆迁这一事实,认定我司“没有厂房与库房,也没有具备完善的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是脱离现实的主观臆断。*、关于投诉人所称:评分标准技术力量情况中有效的三个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一分,共三分。中标人得分为三分,而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同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查询中标人仅有质量体系证书,涉嫌虚假响应。因体系认证涉及事项比较专业,我司于****年委托XX公司代为进行相应体系认证申报,双方签订有《体系咨询服务合同》,我司也为此支付了相应费用(见附件),认证机构在实地对我司考察后颁发了认证证书。在本次受到质疑后,我司立即上网进行查询,发现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外,环境管理体系证书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无法查询到,对此我司正在进一步向代理公司了解情况。当前在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我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证书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无法查询属原因不明,我司接受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的评分调整。但我司不存在虚假响应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投诉人所称我司的虚假响应不能成立。相关供应商**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提供了厂房租赁合同、厂房租赁权转让合同、****年房租支付凭证、****年房租费用支付凭证、厂房和库房照片、纸张仓库、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体系认证证书(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合同与发票)、质量及售后服务反馈表等证据。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ZCG****X-GK-***),****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月*日发布更正公告,*月**日**:**开标,共有**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方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家供应商投标,**家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月**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嘉业印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目前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招标文件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应当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该联合体各方(除不承接印刷服务的联合体参加方以外),应当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序号 评分类型 评分标准 分值 打分方法 * 技术 *、具有独立经营场所(或厂房),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和库房图片,不提供不得分(*分)。 *、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提供安全设施图片,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的安全设施、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分)。 * 第*项:客观分、第*项:主观分 ** 商务资信 公司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 * 客观分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招标需求 标项*:中国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年考级证书印刷服务项目 二、技术要求*、考级中心考生数量众多,为确保项目实施过程顺利,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印刷生产经营的场所、厂房、专用库房、机器设备等基础设施,以及从业人员的素质、技术能力、技术资格和人员构成。(*)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或厂房),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并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厂房和库房图片、安全设施图片。 五、商务要求表 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 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分)。(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润兴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Q****R*S)、**洋国际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UCNA********)、**洋国际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UCNA********)。 **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分对应表)中,响应“独立经营厂房面积情况(总面积:****.**平米),投标文件页码:P***-***”“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投标文件页码:P***-***”。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经营场所平面图情况,厂房面积情况,具备存放的专用库房,以及防火防盗的措施)中显示:地址位于******闲林工业园区嘉企路**号,实际租用面积****平米;同时提供了嘉企路 **号平面图、厂房租赁合同、****年房租费用支付凭证、****年房租费用支付凭证、经营场所照片、生产场所照片、专用库房照片、防火安全设施及现场管理情况等材料。其中,厂房租赁合同包括《村级集体房屋租赁合同》《经营场地租用权转让协议》。 **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提供了《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浙)印证字第*-*****号)。该许可证显示:发证机关:**省新闻出版局;经营场所:******康中路**号*幢*层B区、*层B区;有效期限至****年**月**日。同时,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中,提供了**省新闻出版局****年*月**日《****年**省印刷企业年度报告的公示》,并说明“我公司已递交年检报告,并通过了**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的****年印刷企业年检工作,已在公示名单中。公示名单查询网址:(略)”。《****年**省印刷企业年度报告的公示》显示:**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康中路**号*幢*层B区、*层B区。 五、技术商务评分明细表显示,评标委员会就“* 技术 *、具有独立经营场所(或厂房),提供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和库房图片,不提供不得分(*分)。*、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提供安全设施图片,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的安全设施、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分)”对相关供应商**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打分分别为(*、*、*、*、*);就“** 商务 公司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对相关供应商**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打分分别为(*、*、*、*、*)。 六、评审报告显示:相关供应商**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分,价格得分**.*分,最终得分为**.**分,排序第一;投诉人**方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分,价格得分**.**分,最终得分为**.**分,排序第二;......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嘉业印务有限公司。 七、投诉调查处理阶段,本机关于****年**月**日向**省新闻出版局发出《协助调查函》:*、请确认**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印刷经营许可证》((浙)印证字第*-*****号)(见附件)是否有效;*、请确认**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不在******康中路**号*幢*层B区、*层B区后,有无办理过备案手续;*、请明确若**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在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情况下,该《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效力状态是否受到影响。在备案手续完成前,**嘉业印务有限公司能否依据该《印刷经营许可证》在非许可证登记的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 **省新闻出版局于****年**月**日出具《关于反馈**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有关事项核查情况的函》称:*、**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印刷经验许可证》 ((浙)印证字第*-*****号)真实有效;*、经向属地管理部门了解,**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前期生产场所发生变化,****年**月*日已在工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月**日,**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向我局线上提交相关变更备案材料,经核查提交材料无误,按相关规定拟予以受理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报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在变更备案等未办理完成的情况下,不能在新搬迁的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八、投诉调查处理阶段,**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提供了地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印刷经营许可证》。地址为**省******闲林街道嘉企路**号*幢***-***室。登记日期分别为****年**月*日和****年**月**日。 九、投诉调查处理阶段,经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在认证结果中,未能查询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UCNA********)、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UCNA********),查询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Q****R*S);在从业机构中,未查询到**洋国际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经查询企查查、**公司注册处网上查册中心等平台,显示**洋国际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注册时间为****年*月*日,目前仍存续。 十、投诉调查处理阶段,**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提供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UCNA********)、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UCNA********)原件,并且提供了办理过程的具体证明资料。经核对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相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报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浙)印证字第*-*****号]记载的经营场所(******康中路**号*幢*层B区、*层B区),与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具有独立经营场所(或厂房)”“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地址(******闲林工业园区嘉企路**号)不一致。投诉调查处理阶段,**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开标截止日其印刷经营许可证已按规定完成变更经营场所备案手续,且经**省新闻出版局确认“在变更备案等未办理完成的情况下,不能在新搬迁的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故,**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在“具有独立经营场所(或厂房)”“具备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的存放成品的专用库房”两个评审项,不应得分,其总得分应扣减*.*分,不再排序第一。评审报告载明,**嘉业印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合格中标候选人。**嘉业印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扣减后,本项目无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具备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条件。另,除**嘉业印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已经拆迁的证据外,投诉人对其主张“涉嫌提供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未能提供其他具体有效的证据,投诉调查处理中,本机关亦未发现**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厂房租赁合同、经营场所照片、生产场所照片、专用库房照片等投标资料存在伪造、变造的情形,故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二、关于投诉事项*。**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经审查,前述证书及其颁证机构**洋国际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均不能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嘉业印务有限公司未能作合理解释。质疑处理阶段,对**嘉业印务有限公司该评审项得分予以相应扣减,并无不当。质疑及投诉阶段,除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外,投诉人对其主张“涉嫌提供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未提供其他具体有效的证据。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和采购人中国美术学院在投诉答复材料中均表示前述证书颁证机构“为境外机构......无法查询境外机构认证情况.....根据现有证据材料,无法判定该两项证书的真伪性”,**嘉业印务有限公司在投诉答复材料中也说明了前述证书办理过程以及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也未发现前述证书存在伪造、变造等影响证书真实性的情形。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结果:综上,投诉人关于中国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年考级证书印刷服务项目(编号:ZZCG****X-GK-***)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国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处理日期:****年**月**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省财政厅 *、联 系 人:吴聪瑜 *、联系电话:****-******** **省财政厅行政处理决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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