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正文内容
****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序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等地建筑垃圾**化利用单位管理无序,降尘抑尘措施落实不力。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城*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重点措施 (*)加大对建筑垃圾**化利用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落实降尘抑尘措施,完善扬尘防治设施和机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目标任务 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落实降尘抑尘措施。 五、完成时限 ****年*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省住建厅于****年*月**日赴现场对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核查验收,核查反馈该整改事项尚不能满足整改任务及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暂不能通过验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全程治理,落实建筑垃圾堆场围栏密闭、雨水导排等措施。明确划定建筑垃圾堆场用地范围、完善用地手续。 ***召开了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省住建厅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布置会进行专题部署,并制定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项问题整改核查验收意见整改方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项问题整改核查验收意见整改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强力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城管执法局多次安排部署并现场检查整改推进工作,切实增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形成了职能部门和企业协同整改、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目前,已完成对占用非项目用地范围内堆放的建筑垃圾的**化利用,共退出非项目用地约***平方米,并完成建筑垃圾堆场的全封闭。在建筑垃圾堆场东南角建设雨水收集设施,用于雨水导排,已具备投入使用条件。我局将强化对现场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落实降尘抑尘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尘防治机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向厅城*管理监督处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责任单位〕:****-********;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责任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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