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澄迈县2024年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公告
正文内容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年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公告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好****年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函》(琼发改便函〔****〕***号)、《**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琼发改交能〔****〕***号)、《**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琼发改能源函〔****〕****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委将启动***行政区域内****年验收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补贴申报等工作。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是****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行政区域内对外运营、满足准入、完成备案及接入**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 二是****年*月*日至 ****年 **月**日建成投运、对外运营、接入省级平台的换电站按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二、验收组织 我委将**各相关单位(*资规局、*住建局、**监局、*供电局、省级平台)成立专项联合验收小组。验收组织由联合验收工作组负责,相关企业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三、验收流程 *.企业在省级平台官网(https://www.hainancce.com/)下载并填写《**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表*”)和《**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表*”),于*月**日前提交表*和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至*发改委(逾期将进入下一年度受理)。 *.根据材料报送及审核情况,联合验收小组制定现场检查计划。 *.现场检查完成后,企业登录省级平台官网(https://www.hainancce.com/)下载并编制《**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发改委。 *.经联合验收工作组审核合格后,核算建设运营补贴并报送省发改委。 四、注意事项 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企业须事先对充电基础设施自行自检,对照《验收办法》中的不合格条目整改合格以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务必确保申报材料准确完成,并根据申报时间、要素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逾期将进入下一年度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江镇华成路财政大楼*楼 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方式:*发改委张婷婷(电话:********、***********)、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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