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告详情

关于征求《邵阳市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正文内容

关于征求《***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 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切实加强统筹联动,根据*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请贵单位结合职能职责,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于 * 月 *日 **:** 前将加盖公章、标注签发人的扫描版和电子版一并反馈至我局。无意见亦请书面反馈。          专此致函,请予支持。   附件:***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联系人:彭韬,电话***********,邮箱***********)   ***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 措 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更大力度引进外资,更高质量吸引湘商回归,提升招商引资对我*经济社会的贡献,根据《**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湘政办发[****]*号)文件等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 支持引进先进制造业。对新引进年度实际到位资金****万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按其对社会经济实际贡献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万元。 第二条 支持总部经济。鼓励三类***强、行业领军企业、央企国企、上*公司和湘商回归企业来邵设立企业(集团)总部或总部迁入的(含区域性总部和功能总部,下同)。经认定在我*新注册的总部企业,自企业注册运营年度起,根据对经济社会实际贡献情况,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综合支持。 第三条 支持产业链精准招商。鼓励企业积极引进产业链链主企业及配套企业落地**。对两年内吸引同产业链*家以上企业抱团转移来邵投资并落地投产,实际到位资金超过*亿元以上的,给予主要贡献企业最高不超过***万元的奖励。 第四条 支持外向型经济。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年度外商直接投资(不含外方股东贷款)实际到位外资***万美元(含)以上的(以商务部认定的数据为依据),给予**万元(含)以上奖励,单个企业(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万元。鼓励外贸企业业绩倍增,在上一年度进出口为正增长基础上,按企业综合贡献度分档给予一定金额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万元。 第五条 支持中介招商。积极开展中介招商,成功引进企业并落地投产的,实际到位资金在****万元以上的,根据对社会实际经济贡献给予中介人或中介机构(公职人员除外)奖励,最高不超过***万元。鼓励各类商协会、龙头企业、招商大使作为中介人参与招商活动。作为中介人的公职人员或对我*重点产业项目、总部经济引进有特殊贡献的公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个人年度考核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并在职务职级晋升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重点考虑。 第六条 支持飞地经济。鼓励和支持**区、园区、乡镇通过“飞地经济”共享招商成果,对成功引进项目的引荐**区、园区,可以和落地**区、园区分享该项目地方经济贡献和经济数据。 第七条 鼓励创先争优。每年在新引进的企业中,根据项目的合同投资额、到位资金、产业类型、外向贡献、税收、就业等进行综合排名,评选招商引资标志性项目,由*级财政对该项目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不低于**万,不高于**万,项目企业负责人优先推荐为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享受“优待卡”待遇,在医疗、教育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区、园区进行招商引资综合排名,分片区评选优秀单位,每个予以**-***万元奖励。每年评选年度优秀招商大使、优秀招商商协会、优秀招商机构、优秀招商个人并予以奖励。 第八条 加大招商项目服务保障。建立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委书记、*长为召集人,常务副*长为常务副召集人,定期协调解决招商项目落地重大问题。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各*(*)区人民政府、平台机构等参与*产业发展基金,依法依规以股权投资形式参与招商引资,支持重大招商项目融资。建立贷款重点招商项目白名单,引导驻邵金融机构对白名单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对符合全*产业发展规划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在用地、环保、能源、金融、人才和出入境便利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项目应报尽报。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在用地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第九条 持续优化投资环境。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成立企业投诉中心,依法稳妥处理好企业投诉,有效维护投资者权益。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标准制定工作,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鼓励**区和园区依托地方**优势和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收支平衡的招商引资操作细则,规范招商引资程序。 除第七条奖励外,本政策措施奖励条款兑现资金由受益**区财政列支。本政策措施各项奖励条款中,除“一事一议”支持的项目外,单个企业同时符合多个项目条款的,可以叠加享受奖励,已享受过同类政策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万元。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附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政办发〔****〕*号   各*州、**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 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更大力度引进外资,更高质量吸引湘商回归,提升招商引资对我省经济社会的贡献,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招大引强。对重大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项目,下同)和重大内资先进制造业项目,根据其对经济社会实际贡献情况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万元。对央企在**新设总部或将总部整体搬迁至**的,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综合支持;对央企在湘新设一级子公司或将其他省的一级子公司整体搬迁至**的,根据其对经济社会实际贡献情况,最高奖励****万元;对央企在湘新设二级子公司或将其他省的二级子公司整体搬迁至**的,根据其对经济社会实际贡献情况,最高奖励***万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二、支持开展园区国际**。支持国际**园区(示范区)创建,对通过省级国际**园区(示范区)认定,达到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的,给予适当奖励,三年累计奖励不超过***万元;通过国家国际**园区认定或纳入国家“两国双园”**机制的,增加奖励***万元。对国际**园区新引进的外资项目办公场地租金和贷款利息给予适当补贴,省级补贴比例不超过**%,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三、支持引进高质量项目。鼓励跨国公司和行业领军企业来湘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中国区总部、区域总部。对“三类***强”企业来湘设立各类总部的,根据其对经济社会实际贡献情况,最高奖励****万元。对商务部或我省确定的总部项目以外的标志性外资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根据对经济社会实际贡献情况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万元。鼓励企业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对经省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中心,根据中心建设运营情况及科研经费到位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四、支持产业链精准招商。积极支持各园区围绕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条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对两年内招引同一产业链*家以上企业的园区,根据企业投资情况及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情况,最高奖励园区***万元。鼓励**引入链主企业,根据链主企业新引进的配套企业投资情况及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情况,给予**政府适当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五、支持园区提质升级。对新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的省级园区,最高奖励***万元;对在国家级经开区综评中全国排名实现进位,同时实际使用外资或进出口总额单项进入全国排名前**位的园区,最高奖励***万元;对评为全省“开放十强”的省级以上园区最高奖励***万元。支持智慧园区建设,对首次建成智慧招商平台,并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协同办公、数据共享的,对平台软件购买、系统开发、设备购置等前期建设费用进行奖补,奖补比例不超过**%,最高奖励**万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 六、支持湘商回归。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湘商回归投资促进工作,做好湘商回归项目的服务保障并重点支持。对年度新引进湘商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累计超过*个的*州和*个的**区,最高给予不超过***万元、**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七、鼓励更大力度引进外资。鼓励和支持*州、**区、园区组团赴境外开展招商对接。对推动标志性外资项目落地、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超过年度目标****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上的*州和超过同类地区平均实际利用外资**%(含)以上的**区政府,最高奖励***万元、**万元;对*州、**区、园区创新开展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等利用外资新模式且成功引进外资项目的,最高奖励**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开展境外招商等外资投资促进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外事办、省财政厅) 八、加大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健全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发挥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省)的项目给予用地支持。对纳入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清单管理的重点项目在用地、环保、能源、金融、人才和出入境便利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用地方面,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经所在*州人民政府同意,*州所辖**区之间可以借支或者协议转让补充耕地指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贸促会,各*州、**区人民政府) 九、创新招商方式。鼓励各地采取*场运作模式实施产业链招商信息研究、围绕主特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鼓励设立境外离岸招商工作站。鼓励跨国公司以并购、与本土企业和机构共建创新平台等方式合资**。鼓励开展基金招商、委托招商、专业机构招商、以商招商等招商方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贸促会) 十、持续优化投资环境。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依法稳妥处理好企业投诉,有效维护投资者权益。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标准制定工作,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鼓励*州、**区和园区依托地方**优势和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场监管局,各*州、**区人民政府,其他省直部门) 本政策措施各项奖励条款中,除“一事一议”支持的项目外,单个企业同时符合多个项目奖励条款的,可以叠加享受奖励。已享受过同类政策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万元。奖励到*州、**区和园区的资金只能用于招商引资工作。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号)同时废止。此前奖励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其他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