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告详情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5)渝五中法破委字第146号

正文内容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渝五中法破委字第***号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渝**破申***号申请人**区君和建筑设备租赁站对被申请人**明珠劳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 **明珠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公司)于****年**月**日成立,登记机关为********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住所地为*******西彭镇**路**号*-*,注册资本为***万元。公司经营范围:钢筋作业劳务分包壹级;混凝土作业劳务分包不分等级;模板作业劳务分包壹级;脚手架作业劳务分包壹级;砌筑作业劳务分包壹级;水暖电安装作业劳务分包不分等级;油漆作业劳务分包不分等级;建筑设备租赁;销售:建材(不含化危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渝****民初****号民事判决,明珠公司未履行前述判决确定的义务,**区君和建筑设备租赁站(以下简称君和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年**月**日作出(****)渝****执****号之二裁定,以未发现明珠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明珠劳务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区君和建筑设备租赁站对被申请人**明珠劳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摇号时间:****年*月**日*:** *、摇号地点:本院****室(***大坪经纬大道***号) *、报名机构:已进入***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 破产庭联系人:傅沿***-********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其他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5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