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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崇川路158号)招租

正文内容

全国公共**交易平台 ***城*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路***号)招租 挂牌日期:****-**-** 项目编号 C************ 项目名称 ***城*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路***号)招租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轨道城*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按房屋现状出租; *.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建设、城*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签订合同版本以出租人的《合同》文本规定为准;备查文件《合同》等。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水电、物业费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 保证金的退还。被确定为承租人的,其竞租保证金待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房屋租金及押金到账后,**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利息)。未被确定为承租人的,其保证金在承租人确定后*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不计利息)。如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清房屋租金及押金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该房产重新公开招租;如租赁期间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则甲方没收押金并根据合同条款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经营范围规定:承租人需合法经营、使用,仅可用于办公,不可使用瓶装液化气。 **.承租人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与**轨道城*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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