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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废资产处置

正文内容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办事处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乔丽玲 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废资产处置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转让底价 ¥*.**万 转让底价是否含税 不含税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标的信息基本情况 项目及价值介绍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标的详情: 项目及价值介绍: 转让方不公示明细表,本次资产转让网站展示的资产图片仅为参考,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转让方类型 法人 注册地 *****街**号 法人代表 杨杰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X*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交易条件与受让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限时报价结束前出价。 *、最终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支付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并持身份证明文件至交易*场办理成交手续。 *、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自转让方通知最终受让方可进行资产接收的日期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转、受让双方按现场实物进行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受让方同意交易*场在移交期届满后向转让方划转交易价款。如移交期届满前最终受让方书面告知交易*场发生移交异常且要求终结项目,经转让方同意可向最终受让方退还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对项目做终结处理;如由于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未在移交期完成移交,交易*场在移交期届满后向转让方划转交易价款,后续由转、受让双方协商解决。 *)转让标的以成交后的实物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意向受让方需登录**省产权交易*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场概不负责。 *、**省产权交易*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前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交易*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②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③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④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作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⑤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⑥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转让方无法提供发票。*.公示期内标的查勘联系人负责引领意向方查勘标的。联系人:【 孙星 】;联系方式:【 *********** 】,意向受让方需按照查勘联系人安排进行查勘。*.最终受让方须在交纳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签署成交手续后,方可与转让方办理资产接收;转让方须在收到交易*场有关成交结果通知后的【 * 】个工作日内,配合最终受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报废和毁损的电子产品处置,需交与具有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故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与具有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签署《电子废物转让服务合同》(详见交易指导-相关下载),确保受让的电子产品已交与具有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回收。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图片浏览 暂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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