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详情

五辆铁路化工罐车二年租赁权

正文内容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在“浙交汇”平台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我方将在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公告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铁路化工罐车 计量单位 辆 所在地 **港铁路有限公司铁路****作业站 型号 GQ**A 数量 *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权证相关信息:证件编号:H*******、H*******、H*******、H*******、H*******,证载权利人:**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 毛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联系地址 *****招**街道城**路**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万元/年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月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物流运输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根据出租方提供的《过轨运输证》,五辆铁路罐车目前过轨站为**西,装运品类为己二腈。承租方如需更改铁路过轨站或装运品类,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过轨运输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 承租方须在报名前书面承诺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运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运开设审批,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该承诺函。 *、承租方须在报名前书面承诺铁路罐车投入使用后对运输货物足额投保。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该承诺函。 *、承租方应按照约定标准及铁路部门有关规范使用租赁物,租赁物使用过程中配件丢失、损坏的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租方确认收到租赁物后,所产生的铁路运杂费、车辆停放费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期间,铁路部门规定租赁物需定期进行的厂修、段修、等修程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车辆厂修、段修及罐检期间不计算租金,所占用的时间在下月租金结算时予以扣除。 *、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物机械故障、违规装卸造成的事故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期间,租赁物及其装运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方承担。同时,在租赁物使用期间,由于承租方指挥、操作、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承租方致使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物理上或经济上无法修理的程度导致永久不能使用时,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租赁物折旧后的价格赔偿(折旧按租赁物使用年限**年平均计算)。 *、租赁期间,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需对租赁物进行技术改造的,改造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物技术改造期间,暂时无法使用的,承租方不支付改造租赁物期间的租金,出租方也不因租赁物技术改造暂时无法使用而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得因技术改造而单方面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合同解除以及因其他原因本租赁合同终止的,承租方应立即将租赁物以完整的、合理使用后的状态返还给出租方,并运送至出租方指定的返空到站“**西站”,车辆返空每车所产生的返空运杂费由承租方承担。租金计算至租赁物返回至出租方指定地点之日止。 **、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承租方实际租赁期不满*个月的,则需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罐车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本项目承租方服务费由出租方承担。 租期 *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保证金扣除条款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个周期,已***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承诺函》.docx 《资产租赁合同》.doc 《授权委托书》.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 ****-******** 手机 ***********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路***号**国际*号楼**层 网址 www.zjp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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