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详情

(2023)川07破4号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裁定书

正文内容

公 开 人:**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省****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川**破申**号 申请人:**蜀科汇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省***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汉州路***号传化中心*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BP*H*Q**。 法定代表人:金圣,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黎吟,**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二街***号**层,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F。 法定代表人:王力,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毒。 申请人**蜀科汇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对其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本院申请对**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经本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川民辖***、***、***号批复,同意将**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交由本院办理。 本院查明,****年*月**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高**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一、被告**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偿还借款本金********.**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及利息……。****年*月*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案涉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并进行了催收公告。****年**月**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与**蜀曦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案涉债权转让给**蜀曦投资有限公司并进行了催收公告。 ****年*月**日**省****级人民法院作出(****)成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一、被告**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 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贷款本金*********.**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年**月**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川执复***号执行裁定,变更**蜀曦投资有限公司为**省****级人民法院(****)成执字第****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蜀曦投资有限公司先后受让多家金融机构对**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年**月**日**蜀曦投资有限公司与**蜀科汇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案涉债权转让给**蜀科汇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履行了债权转让手续。**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涉及多起诉讼执行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多家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明显丧失清偿全部债务的可能,符合受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蜀科汇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汉龙高新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李 维 审 判 员欧泳如 审判 员刘云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白 静 书 记 员 伍静贤 附件 汉龙高新-裁定书.pdf 下载

该信息含有招标文件下载,因文件过大或文件格式问题,手机端不支持下载,移动会员不享有招标文件下载服务,如需下载请升级为网站会员或联系客服。网站会员可登录招标网官网下载。

官网网址:zhaobiao.cn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产权交易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