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5破14号泉州郡邦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职工债权公示
正文内容
公 开 人:**郡邦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郡邦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职工债权公示 (****)郡邦破管字第**号 ****级人民法院根据邓农平的申请,于****年*月**日作出(****)闽**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郡邦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信实(**)律师事务所担任**郡邦鞋业有限公司(下称“郡邦公司”)的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职工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根据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了解的情况,目前郡邦公司不存在在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也不存在正在进行的劳动仲裁案件。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向管理人申报社会保险费债权本金***,***.**元、滞纳金**,***.**元、罚款***.**元,合计***,***.**元。管理人经审查,依法对债权本金中的**,***.**元部分按职工债权予以认定,其余债权本金**,***.**元按社保债权予以认定;对滞纳金**,***.**元按普通债权予以认定,其中***.**元为普通债权但属于劣后清偿部分。 综上所述,截至****年*月**日,郡邦公司共有*笔职工债权,金额为**,***.**元,债权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职工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职工可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管理人联系地址:********街***号香缤中心**楼**信实(**)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律师 *********** 特此公示! **郡邦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相关推荐
-
城关区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41批)
西藏自治区 2024-06-01 招标预告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等仪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2024-06-01 招标公告 -
锦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台式整机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锦屏县 2024-06-01 其他公告 -
安顺市西秀区民政局关于PU/PVC笔记本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西秀区 2024-06-01 其他公告 -
黎平县高屯街道中心小学关于羽毛球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黎平县 2024-06-01 其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