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详情

(2024)京01破118号关于中国艺术研究院科技开发总公司的接管公告

正文内容

公 开 人:中国艺术研究院科技开发总公司管理人 中国艺术研究院科技开发总公司及相关人员: ****年*月**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中国艺术研究院科技开发总公司(“艺术研究院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京**破***号],并于****年*月**日指定***环球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工商档案及公开渠道显示的信息,以邮寄方式通知了艺术研究院总公司及相关人员,上述邮寄材料因查无此人/此单位等原因而未妥投,已退回管理人处。因此,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未能接管到艺术研究院总公司的任何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也无法联系艺术研究院总公司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公告如下: 一、 请艺术研究院总公司及相关人员尽快联系管理人,尽快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如实向管理人提供财产情况,尽快完成破产清算法律程序; 二、 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艺术研究院总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及财产,不得自行处理和分配,由管理人依法进行接管并处理; 三、 艺术研究院总公司的相关人员自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止,应履行下列义务: *. 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 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 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 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 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如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人民法院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艺术研究院科技开发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 管理人联系电话:***-********;***-******** 管理人工作地址:******建国路**号华贸中心*座**层 附件 接管公告-艺术研究院.pdf 下载

该信息含有招标文件下载,因文件过大或文件格式问题,手机端不支持下载,移动会员不享有招标文件下载服务,如需下载请升级为网站会员或联系客服。网站会员可登录招标网官网下载。

官网网址:zhaobiao.cn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产权交易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