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详情

(2024)豫0711破3号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正文内容

公 开 人:**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公告 (****)环宇科技破管字第***号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豫**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对**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科技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作出(****)豫**破申*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指定***牧野区人民法院审理,***牧野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豫****破*号决定书,指定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担任担任**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环宇科技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可接收债权人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如债权人现场申报,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管理人通讯地址:***森林公园对面公园壹号公寓楼*号楼,政编码:******;联系人:张先生 ***********、徐女士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牧野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权利。环宇科技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产权交易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