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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闽0525强清1号永春县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清算组拍卖永春县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一批应收账款的第八次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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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人:***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清算组 ***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清算组拍卖***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一批应收账款的 第八次拍卖公告 ***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处置单位:***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清算组,监督单位:**省***人民法院)进行第八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本次拍卖系清算组依据《***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委托***破产管理人协会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后通过拍卖平台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处分***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鑫公司”)财产。 *.本次拍卖不同于司法拍卖,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司法解释。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事项及后续所有手续的最终解释权在清算组。清算组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应收账款明细表》等竞买文件(以下简称“竞买文件”)已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展示,竞拍前请务必仔细全文阅读、遵照,自行调查标的信息(如权属状态、法律状态、证据情况、回收可能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成交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不予退还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清算组已就竞买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作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竞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和拍卖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解,竞买人承诺不对竞买文件的条款存在任何异议。 *.清算组已将调查了解到的标的情况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告及其附件相关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可能存在未尽事宜,清算组对标的情况的披露不构成任何确认、判断、保证、承诺。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清算组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标的可能存在其它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的各种瑕疵情况、各种缺陷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竞买人务必于竞买前亲自对该竞买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含可能隐含的所有各项瑕疵和风险)进行深入而全面地调查了解且在确定能够承受已存在和其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风险后再作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亲自向相关债务人了解,或聘请专家提供专业意见。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含风险)已作全面了解、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责任,法院、清算组和拍卖平台不承担对标的一切已存在和其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缺陷、风险的任何担保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与交付。标的现状是指本次拍卖应收账款债权在移交时的现有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债权的显性、隐性瑕疵、缺陷、风险等现实状况)。竞买人一旦报名出价且成交的,则表示竞买人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并无条件认可成交时点及交付时点的标的现状,视为放弃向清算组、**省***人民法院、拍卖机构提出任何异议、追索、抗辩的权利,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上的一切不利后果,否则清算组可按竞买人悔拍处理。清算组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承诺。法院与清算组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不提供任何标的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除竞买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法律状态等)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场价格的波动、司法认定的标准等自行调查核实、充分考虑、谨慎选择,并承担一切投资风险。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债权以拍卖标的项下中鑫公司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中鑫公司的权益依法不成立、不存在、不准确或无法转让、无法实现,或存在瑕疵、缺陷或需承担附随义务等,买受人将同样受到该不利事实、瑕疵、缺陷或附随义务等的约束。上述存在的或尚未发现的不利事实、瑕疵、缺陷或附随义务等,由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损失。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并自行办理债权转让通知手续,逾期不接收及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标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及本拍卖公告规定的其他法律责任。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串通竞买,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税务机关咨询标的转让等涉及的税费及其征收程序。 **.任何机构及个人(含中介服务机构等)存在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表述与宣称,均属不实言论。 **.清算组对以下事项不承担瑕疵和缺陷保证,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①中鑫公司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唯一性、可转让性、权利实现等; ②借款合同等证据材料及权利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关联性等; ③债权清收的难易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相关债务人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场风险等一切已存在和其他可能存在的瑕疵与风险等; ④是否超诉讼时效、所有权争议等法律障碍等; ⑤未对债务人、保证人及时催收等产生的风险; ⑥其他涉及拍卖价格、拍卖意愿、拍卖成交的影响因素等。 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尽职调查,责任自负,并应对影响标的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竞得该等拍卖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损失或无法实现预期利益的后果。 二、拍卖标的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本次拍卖标的为***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一批应收账款(以现状为准),经审计机构审计,账面价值*********.*元(审计基准日:****年**月**日),性质为贷款、代付印花税、代付起诉费(账面价值来源于附件《审计报告》和《应收账款明细表》,具体项目名称明细请参考附件《应收账款明细表》)。起拍价:********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以及其整倍数)。本次拍卖设置的起拍价,不代表对标的真实性、公允性的保证。 (二)瑕疵提示 本拍卖公告对标的的公示信息均为参考,不作为最终交付的依据。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应收账款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评估、判断和承担,清算组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为避免拍卖成交后出现无法解决的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该标的的情况、现状和瑕疵,然后再参加竞拍,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标的存在以下提及和未提及的瑕疵、缺陷可能导致买受人无法实现债权及承受损失,相关瑕疵、缺陷由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了解,查验、评估风险: *.清算组不确保应收账款对应的债务人的联系方式为有效联系方式,不确保应收账款对应的债务人存在不存在,或已死亡、已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应收账款债权可能存在已部分履行、未及时行使权利、执行不能、无法执行、被认定为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可能存在已经被转让的情形;对应的欠款单位或个人可能存在没有履行能力或者履行能力不足、受限、瑕疵等情形;以及无法变更执行申请主体等风险。 *.应收账款债权可能因产生时间较长、超过诉讼时效、材料缺失、利息计提依据不足、财务数据错误、债务人失联、中介机构分析偏差、计算误差、记录错误、债务人或相关人拒绝或怠于配合查清事实、个人对证据采信和事实认定尺度不同等问题而不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及实现可能性。 *.应收账款债权的债权资料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内容冲突、债权凭证原件缺失而导致债权不存在、债权已消灭或债权存在争议、无法实现的情形。 *.就应收款项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被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实现、产生损失的风险。 *.应收款项对应的债务人、保证人可能就中鑫公司的债权提出抗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不存在、债权金额不准确、债权已消灭、超过诉讼时效或保证期间、债权已抵销)、提出异议、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由此可能导致标的债权无法实现、产生损失的风险。 *.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其他争议和风险。 (三)其他注意事项 *.税费、欠费的办理和承担: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其他行政部门。 (*)拍卖成交后,相关税、费的交纳及办理均由买受人自行完成。标的范围内若涉及到与标的相关的已存在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及办理手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违约金、资产所有人应承担的税费金等),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承担相关费用,并自行完成涉及到与标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移交与过户: 在买受人全额支付完拍卖成交款项和按规定支付完淘宝平台相关费用后,清算组对标的按现状进行交付,拍卖公告中涉及标的的相关数据情况仅供参考,最终标的的具体情况及现状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情况及现状为准。 (*)买受人需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在清算组指定期限内(以清算组书面或微信、电话通知为准,最晚不超过拍卖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前往清算组办公地点(**省******泉秀路福华商厦六楼**刺桐律师事务所)办理交接手续,签署成交确认材料。买受人逾期不办理交接手续的,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办理交接手续之日止按拍卖成交价的日万分之五向清算组支付保管费,保管费计入中鑫公司清算财产;超过三个月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买受人遗弃未接管的债权资料,清算组有权自行处置,处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未在前述期限内办理拍卖标的转让手续的,相关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清算组将所接管、持有的中鑫公司债权资料按现状移交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全部交付义务,且完全履行了在本次拍卖交易中的全部法定及约定义务。清算组可以视情况选择给予买受人必要的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选择完全不协助,竞买人应于报名参拍前慎重考虑。 (*)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保证人债权转让事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邮寄费用),并承担债权转让通知不能的相应后果。 *.标的成交后,中鑫公司、清算组不提供发票,也不承担协助开具发票的义务。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前*个工作日与清算组联系(联系人:陈律师、戴律师,联系方式:***********、***********)。具体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日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行为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除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主体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于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本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一)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时间为每天上午*时至下午**时(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除上述时间,不接受咨询。联系人:*********** (陈律师)、***********(戴律师)。 (二)看样时间与方式 清算组可根据竞买人的申请,在清算组指定时间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供竞买人自行前往指定地点查询。地址:**省***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六楼**刺桐律师事务所。 五、拍卖方式 *.本次破产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流拍。 *.参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将在清算组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清算组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予以公告,该公告亦作为对相关债务人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尚未支付的成交价款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个自然日内汇款至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银行:**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账号:********************),并注明“强制清算案号:(****)闽****强清*号”。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查询。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期付清拍卖成交款的,清算组有权取消拍卖成交结果,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将根据《***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及实际情况继续处置,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计入中鑫公司清算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不局限于重新拍一次,直至成交前的拍卖均包括在内,下同)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原买受人的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和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的,以及由此造成中鑫公司的其他经济损失的,原买受人应予补足、赔偿。对于在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破产管理人协会) 指导单位:**省***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 ***中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闽****强清*号-中鑫公司一批应收账款(以现状为准)第八次竞买须知.doc 下载 *.附件《应收账款明细表》.xlsx 下载 (****)闽****强清*号-中鑫公司一批应收账款(以现状为准)第八次拍卖公告.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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